儋州三青年参赌输钱后抢赌资打人领刑

14.07.2014  19:45

      原标题:三青年参赌输钱抢赌资打人领刑

      今年23岁的许某刚家住儋州,他是名“90后”,因为“80后”朋友到村头篮球场赌摊聚赌,输了3000多元钱,他们竟然租车拦路抢劫,动手打伤对方,将输的钱抢回来。

      2013年2月27日下午,符某守、孙某、何某百、李某妹四人合伙在儋州市白马井镇松鸣村委会某村摆摊设赌。当天下午5时许,许某明在符某守等人的赌摊处赌输3000多元钱后,认为庄家“出老千”,于是,他们讨要所输掉的钱,但遭到拒绝。

      当晚7时许,许某明、许某刚、许某南驾驶一辆租来的小轿车尾随符某守四人的面包车至白马井立交桥入口处时,许某明等人拦住面包车。许某明、许某刚和许某南威胁符某守等人下车,何某百不敢开车门,许某刚等就砸碎面包车车窗,许某明到驾驶室用手掐住何某百的脖子,将何某百控制住。坐在车后排的孙某起身想要下车时,许某明用拳头朝孙某头部打了一拳,并抢走孙某的一部手机。随后,许某明三人将符某守、孙某等人分别拉下车,许某明持抢来的手机砸打符某守额头。接着,许某明、许某刚分别拉孙某、符某守到路旁。期间,孙某乘机逃跑,许某明等人将符某守拉到附近树林中殴打,符某守只好从挎包内拿出一叠钱,许某刚就将许某明赌博输掉的3000多元抢过来。得手后,许某明等人往白马井镇方向逃离。途中,许某明将抢来的手机扔掉。2013年6月,许某刚、许某南先后投案。

      近日,儋州市法院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许某明有期徒刑三年,判处许某刚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判处许某南有期徒刑十一个月,三人还被分别罚款2000元至10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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