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妻弑母!儋州一精神病人被依法予以强制医疗

25.03.2021  23:42

  日前,儋州市检察院依法对一精神病人吴某某提出强制医疗申请,儋州市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对吴某某申请强制医疗的理由成立,决定对吴某某实施强制医疗。

  经审查,2008年吴某某开始出现精神异常,主要表现为少眠、乱语、敏感多疑,乱扔东西,并时常怀疑有人要下毒害死自己。2008年11月至2020年7月多次住院治疗,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偏执型)。2020年9月20日22时许,吴某某在自家的卧室内玩手机时,其妻子责怪他的手机声音太大。为此,吴某某对妻子拳打脚踢,紧接着拿折叠小刀朝其妻子的腹部、颈部捅刺数刀,将其杀害。接着,吴某某的母亲进入其卧室,吴某某持刀朝其母亲的颈部捅刺数刀,将其杀害。后吴某某打电话报警,公安民警随即赶到现场将其传唤到案。经鉴定,吴某某在本次作案时患有精神分裂症,对本次作案无刑事责任能力。

  儋州市检察院受理此案后,仔细审查了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围绕吴某某是否符合法定强制医疗条件这一关键案情,对其故意杀人的事实及精神病司法鉴定程序是否合法等内容进行审查,认为吴某某实施故意杀人的暴力行为,已经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但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依法应予强制医疗。遂向儋州市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

  精神病人既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同时也可能是社会危害性较大的不稳定群体,对精神病人依法进行管理和医治,既是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必然要求,也是促进精神病人回归社会必要举措。针对本案暴露出的社会问题,儋州市检察院就如何做好精神病患者的管控、治疗和救助工作,向当地镇政府发出了《检察建议书》,提出了包括全面摸清辖区精神病患者底数、加强辖区精神病患者管控、积极开展精神病患者亲属安全防范宣传教育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