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26岁少妇借“做花”吸资三年 高利息骗小镇几十街坊

06.09.2014  12:46

  “做花”,这个鲜为人知的名称,在陵水新村镇却是一个热词。一个月之前,新村镇上的居民如果不参与“做花”,就会被认为不懂赚钱,而之前筹资给林某“做花”的人尝到甜头后,更是加大投注,期望能从庄家林某处赚取更多的钱。

  新村镇一居民一针见血指出:“‘做花’其实是一种变相非法集资,庄家以高回报高利息为诱饵,欺骗贪小便宜的人投钱进去,然后利用拆东墙补西墙的做法扣留资金用于挥霍。”

  陵水新村镇无业的26岁少妇林某,利用“做花”在新村镇非法集资长达三年之久。陵水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2013年接到举报,深入到新村镇进行调查,却没一个人肯站出来指证,直到今年7月28日林某携款潜逃后,才有20多位受害人集体到陵水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

  多人称被骗:林某非法集资携款潜逃

  9月4日,陵水新村镇一读者拨打南国都市报新闻热线,称该镇一林姓女子非法集资,利用高利息诱惑,镇上100多人上当受骗,现林某已携款潜逃,涉案数额巨大。

  接到报料后,记者赶到陵水新村镇进行深入采访调查。当记者来到陵水新村中心农贸市场时,20多位交钱给林某的男女立即围上来,七嘴八舌讲述他们被林某利用“做花”欺骗钱财的事情。

  据受害人郑某介绍,林某所搞的“做花”,分为暗花和明花。暗花是2.3万元一份,他们交2.3万给林某后,林某会返还1000元,一个月返还3次共3000元,10个月返还本金和利息3万元。明花则每一份750元至850元不等,每隔10天交钱给林某,交完30期后,林某就以1期1000元返还本金和利息。“林某搞的暗花和明花不限制购买份数,有些人买一两份,但有些人却买10多份。”郑某说。

  记者在林某写给多个受害人的小本上看到,林某写给受害人的不是借条,仅仅是简单记录某某于农历某月某日买暗花或者明花多少份多少钱。

  受害者哭诉:30余年积蓄投入“做花

  现年56岁的林某兰是新村镇新品路人,她起早摸黑在新村镇上卖鱼30多年。今年2月,她瞒着丈夫和孩子,将30余年来辛辛苦苦积蓄下来的28万,向林某购买了3份暗花,10份明花。如今,28万打了水漂,还不敢向丈夫和孩子讲。

  林某兰一脸无奈地说:“我每天凌晨3点多钟到码头要鱼到市场上卖,一直忙到傍晚7时许才回家,一天下来,也就挣三四十元。今年2月,林某的母亲到我的摊位前,叫我投资钱给其女儿‘做花’,并声称‘做花’能挣到好多利息,比将钱存在银行赚利息多好多倍。”林某兰之前也听说他人交钱给林某“做花”后很赚钱,她心动起来,去银行将自己辛辛苦苦积蓄下来的28万元取出来,交给了林某。“林某现在携款跑路了,我现在只剩下这两个小本子,心里憋着一肚子委屈,却又不敢和家人说。”林某兰拍着手上两个小本子,带着哭腔说。

  母亲拉上4儿女投了120万

  现年70岁的老太太李某,全家人都在新村中心农贸市场卖菜。李某投钱给林某“赚到”些高利息后,叫上她的4个子女,一起开车到银行取出120万元,将辛辛苦苦赚来的120万全部投给林某“做花”,结果林某逃了,她一家只留下了5个小本子。

  “都是我害了几个孩子,要不是我轻信林某的母亲,也不会靠近这害人的‘做花’,现在不但家里建房子没钱付工程款,连我们两老的棺材本都赔进去了。”李老太一脸愧疚地说。

  李老太告诉记者,林某携款潜逃后,她和几位孩子到林某家追问其父母,林某的母亲从包里拿出1万元交给他们,称想再多拿一分钱都没有了,还声称是她女儿欠钱后跑路,不关她的事。

  40万元只换回几张借条

  许女士在新村镇做生意,算是比较精明的人,每交给林某一笔钱都叫其写借条,她也是众多被骗者中唯一一位叫林某写借条的人,但结果还是难幸免被骗。

  “我今年总共交给林某100余万本金,幸亏林某返还回了60多万,但还是被骗走40万。”许女士指着一张50.6万的借条告诉记者,这笔钱是林某和她母亲多次打电话称要借钱到陵水英州镇种植兰花,等国家征地赔偿后马上返还。由于之前多次有债务往来,许女士就于今年5月7日借了钱给林某。

  去年已接报:

  陵水公安局介入核查

  据受害人说,林某现年26岁,身高约1.57米,瘦个子,育有一子,无业。

  “林某平时说话轻声细语,外表看起来很柔和,给人的印象还不错。”受害人许女士说。“而就是这位在他人眼里胆小怕事,每天窝在其父母家里帮忙卖副食品的小女人,却用高利息的诱饵骗到了镇上很多人。

  一知情人告诉记者,林某平时都是在外家帮其父母卖副食品。2012年初吸资“做花”,虽然当时也有很多人持怀疑的态度,但在其亲人的游说下,大家见其外家有一栋铺面,也就相继投一些小钱给林某。后来,林某越做越大,投钱的人越来越多,林某拿到那些钱后,除了放一点高利贷,就是赌博挥霍,仅世界杯期间的一个晚上就输了200万。

  受害人纪女士告诉记者,7月28日,林某携款潜逃后,多位受害人到林某家追债,投钱上百万的人,其父母就给1万元(3人拿到1万元),其余人则分别拿到5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不等的钱。

  林某携款潜逃后,20多位受害人用了近一个月四处寻找林某无果,随后集体到陵水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

  陵水公安局经侦大队陈队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于林某利用高利息吸资“做花”,他们在2013年就接到举报了,多次派人到新村镇调查,但从去年至林某携款潜逃,没有一个人愿意配合民警查处。大约一个星期前,20多位受害人才集体到经侦大队报案。民警对此已做了口供笔录,由于涉及的人较多,情况极其复杂,民警正在核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