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海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

17.08.2018  18:22

    琼经普办〔2018〕8号

 

 

各市、县和洋浦管委会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省直各有关部门,省各主要新闻单位:

  宣传动员是普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琼府函〔2018〕74号)明确提出了“注重宣传引导”的要求。为做好海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动员的内容和重点

  依据《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海南统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有针对性地开展经济普查宣传。

  (一)大力宣传新时代背景下开展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省情省力调查,为掌握全省经济发展状况、提高宏观调控和决策管理的科学性提供统计信息支持。近年来,我省经济发生了重大变化,经济总量不断扩大,经济主体日益增多,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快速涌现,转型升级加快发展,呈现出新特点新趋势。习近平总书记 “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这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并亲自宣布的重大国家战略,为海南深化改革开放注入了强大动力,海南迎来了新的重大历史机遇,海南经济也将发生新的更大的变化。第四次经济普查对摸清海南经济家底、客观反映经济发展质量效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果成效、自由贸易实验区建设初步成果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准确判断存在的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对策,服务海南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有着重要意义。

  (二)大力宣传经济普查的对象、内容和方式。第四次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省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经济普查将全面摸清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查实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等内容。为提高普查效率、减轻普查负担、提升数据质量,第四次经济普查将根据不同类型的普查对象,采用全面调查、抽样调查、行政记录和大数据相结合的方式采集获取普查数据,广泛应用信息技术,通过企业联网直报系统在线填报和手持电子终端等设备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

  (三)大力宣传依法普查有关要求。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和普查工作的生命线,必须树立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普查工作者和普查对象依法普查的法治意识,严守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红线。广泛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海南省统计管理规定》,切实保证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向普查对象宣传依法如实按时填报普查数据,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宣传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对普查过程中所取得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消除普查对象思想顾虑。曝光查实的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以查处的典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作为案例进行宣传,发挥震慑作用,形成全社会自觉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坚决抵制统计弄虚作假行为、及时准确填报普查资料的良好氛围。

  (四)大力宣传各地普查工作先进经验和先进人物。经济普查覆盖面广、涉及调查对象多,面临新的任务和挑战,任务重、难度大。要及时发现、总结各地的先进工作方法和经验,予以宣传报道,体现普查工作的艰巨性和科学性,有效指导各地区顺利推进普查工作。积极宣传普查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宣传普查工作者专业严谨、敬业奉献的精神风貌,赢得社会理解与认可。

   二、宣传动员的阶段安排

  海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分为三个阶段。宣传动员工作要把握各个阶段不同的特点,根据各阶段工作内容与重点,采用相应的宣传方式,确保宣传动员工作把准脉搏,取得实效。

  (一)普查准备阶段(2018年)。这一阶段以集中宣传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内容方式以及依法普查为主,着重于经济普查总体安排部署、追踪报道重大进展和重要活动,大力宣传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普查工作人员与普查对象需要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做好清查阶段的宣传工作,为查清单位营造支持配合的良好氛围。12月份,将统一开展经济普查宣传月活动。通过陆续推进宣传活动,形成逐渐升温的预热效果,努力营造家喻户晓、各方配合、依法普查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普查正式登记打下扎实舆论基础。

  (二)现场登记及数据处理汇总阶段(2019年1-9月)。这一阶段以宣传依法普查和讲好普查故事为主,展现普查现场登记实况。大力宣传报道普查过程中各地通力协作、共同搞好普查,宣传先进感人的普查人物、事迹和普查工作经验,宣传经济普查科学严谨以及普查人员敬业奉献。根据具体情况,曝光不配合普查或者提供虚假数据的典型案例。

  (三)普查数据发布及开发应用阶段(2019年10-12月)。这一阶段以发布主要普查数据结果和资料开发应用为主。通过发布公报、进行数据解读等专题宣传,展示经济普查取得的成果,宣传我省经济建设取得的新成效,宣传转型升级取得的新进展以及新动能的新发展,宣传海南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成绩。

   三、宣传动员的组织领导

  海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由海南省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海南省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委宣传部共同组织实施。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经济普查工作相关要求,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切实做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到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党委宣传部要加强普查宣传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组织当地新闻单位深入宣传报道,与普查机构一起做好宣传工作,确保各阶段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协作,认真研究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具有实效的宣传活动。在播出公益广告、设立户外广告牌、张贴宣传画、悬挂标语口号等传统形式的基础上,创新宣传形式,制作生动有趣,满足人们兴趣点和阅读点的宣传产品,深入浅出地开展宣传,扩大经济普查的知晓度和影响力。积极与新闻媒体合作,采取适应新媒体新形势新特点的宣传形式,多途径、全方位组织宣传动员。

  各新闻单位要与普查机构密切配合,精心策划,始终坚持正面宣传导向,抓准宣传重点,抓好宣传形式,抓牢宣传平台,做好普查准备、现场登记、数据发布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宣传工作。广泛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经济普查过程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客观报道普查中的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准确报道普查数据成果,发挥引导认识、提升配合、促进依法普查的宣传效果。加大新媒体的宣传力度,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互配合,讲好普查故事,提升普查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其他各有关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各级普查机构,在本系统、分管行业或领域开展普查宣传活动,提高经济普查宣传的针对性。

 

 

                                              海南省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

                                                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

                                                                                        2018年8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