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借道"费于法无据惹议 高校"踢皮球"回应

29.05.2016  15:40

漫画/高岳

  在新的收费审批文件中,“同门进出停车30分钟内免收停车服务费”的表述被改为“30分钟内免收停车服务费”。不过,目前,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仍执行原有文件收取“穿行费

  □ 本报记者  胡新桥 刘志月

  本报实习生 何正鑫

  在交通压力持续上涨的今天,高校“闭门禁入”和高峰期城市交通状况正形成越来越大反差。(详见本报5月22日一版报道)

  《法制日报》记者追踪调查发现,自2011年起从争议中逐步走向普遍的武汉高校停车收费政策,正面临着乱占规划路、依据废止文件收取“穿行费”等诸多乱象。

   市政规划路停在“纸上

  市政规划路与高校校区相交,规划停在图纸上多年难落地,道路属权更是陷入“无主”尴尬。

  武汉市民高先生近日向记者反映,位于华中师范大学的桂元路,原属市政规划路,但无故迟迟未施工。但校方对规划路这一说法予以否认。

  连日来,记者先后联系武汉市洪山区建设局、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洪山分局等有关部门,试图弄清“桂元路”的真实身份。

  5月4日,记者通过洪山区建设局官网,以信件形式咨询桂元路道路属性问题。

  5月11日,洪山区建设局办公室网上回复称:“此路段属于规划路,具体属于哪里管理不再(注:原文如此)我局管理范围内,建议咨询规划局。

  5月12日,记者致电洪山区建设局,该局工作人员表示,桂元路项目不属于洪山区建设局,建设局只能查证道路属于规划道路,但没有施工时间及标准等相关材料,具体承建单位也不清楚。

  洪山区规划局规划用地科一名工作人员核实后向记者证实,按照规划,桂元路拟建为一条20米宽城市道路,其并不属于华中师范大学。

  洪山区规划局规划用地科这名工作人员称,道路的建设主体应当是建设部门,但是目前还没有建设单位向规划部门申报,可向建设部门咨询道路是否有被列入今年的施工计划,或向华中师范大学了解具体情况;同时,城市规划道路作为政府行为,项目落实还需和相关单位沟通,从规划到施工需要一个过程。

  有知情人士透露,武汉市有关政府部门与华中师范大学先后进行了多次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道路扩建也因此一直搁置。

   穿行费”执行依据早已废止

  根据湖北省物价部门通报,截至目前,武汉已有17所位于三环线以内的高校,获得物价部门审批实行停车收费政策。

  但令人疑惑的是,武汉多所实行停车收费政策的高校,或是其依据的审批文件已废止,或是在审批之外“自造”规定。

  公开资料显示,2011年11月1日,依据湖北省物价局《关于武汉大学校园外来车辆停车服务收费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1】136号),武汉大学获批对社会车辆实行计时收费,成为武汉首所实行停车收费的高校。

  不过,在具体执行物价部门审批文件时,武汉大学“创造性”地规定:进入校园车辆30分钟内免费有个前提条件,即须“同一个校门进出”。

  一年试行期满后,湖北省物价局在正式批准武汉大学停车收费政策时,将“同门进出”30分钟内免费写入批复文件。此后,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高校陆续获得批准试行相同停车收费政策。

  2015年6月,湖北省物价局官网公布《关于华中师范大学等8所高校校园外来车辆停车服务收费的批复》(鄂价工服函〔2015〕56号),包括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在内的8所高校获批实行新停车收费政策,新规当年6月10日起执行,各高校原获批收费文件同时废止。

  在新的收费审批文件中,“同门进出停车30分钟内免收停车服务费”的表述被改为“30分钟内免收停车服务费”。不过,目前,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仍执行原有文件收取“穿行费”。

  在接受采访时,湖北省物价局价格与工业品服务处主任科员范谋勇透露,新的高校停车收费批复文件之所以取消“同门进出”表述,是因国家和省级相关文件没有相关依据。

  不过,范谋勇解释说,在前期物价审批中,考虑到位于城市商圈中心的高校中,车辆借道穿行现象严重,为保证师生安全作出“同门进出”规定;高校在执行时作出规定,应当是其加强管理的做法。

  “这几年大家已经形成共识,认为穿行收费是对的,我们也不要过多地纠结这个事情。”范谋勇表示。

   高校“踢皮球”回应收费问题

  以“规范校内交通秩序”为由实行的停车收费政策效果如何?为何在物价部门文件已废止情况下仍收取“穿行费”……为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先后联系上较早实行收费政策的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以及华中师范大学三所高校有关部门。

  华中师范大学保卫处处长吴德能表示,近年来,华中师范大学校内教职工车辆保有量一直在不断增加,加上校内附属小学学生家长车辆,大学自身交通拥堵状况也越来越严重,高峰期根本无法进出;由于车辆穿行等,该校还承担了周边商圈社会车辆压力,设立门禁实行停车收费,也是为了规范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师生安全;此外,停车收费获得物价部门依法审批。

  吴德能说,华中师范大学正式实行停车收费政策相对较晚,具体执行上主要是参照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较早实施收费政策的高校,“联系他们就什么都明白了”。

  2013年1月,华中科技大学一度因未获批复即针对校园停车收费,引起广泛质疑。直至2013年5月,华中科技大学校园停车收费政策才正式获得物价部门批复执行。目前,华中科技大学有关审批文件(鄂价工服〔2014〕68号)处于有效状态,该文件规定了30分钟免费限“同门进出”。

  记者前往华中科技大学,并根据该校宣传部门要求提供了采访提纲。华科宣传部门负责人表示将尽快给予书面回复或约定采访。10日后,前述负责人短信回复称,希望能够选择其他高校进行采访。

  武汉大学宣传部工作人员则直接回应,没有单位正式发函,不接受采访。

  此前,范谋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高校停车收费秩序整体比较规范,对于群众反映问题比较多的地方,物价部门会进行核实调查,收取的费用也有相应部门进行监管。

  为反映在高校探访过程中发现的诸多问题,记者再次联系湖北省物价部门宣传负责人,截至发稿时暂未获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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