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信广场项目竣工环保预验收意见的函

22.05.2014  18:06

关于和信广场项目竣工环保预验收意见的函

 

海南富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审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预验收监测报告>的申请》(琼富信字〔2014〕08号)及海口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编制的《和信广场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市环监验字〔2013〕第15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和信广场项目位于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南路西侧,总用地面积29144.43平方米,原环评批复总建筑面积为12万平方米。2012年4月1日,海口市规划局以《海口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变更确认通知(2012030号)》批准同意项目设计方案调整,总建筑面积调整为130421.46平方米。根据我厅《关于房地产类建设项目涉及建设内容变动的环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土环资监字[2014]19号),该项目建设内容变更导致的环境影响变化在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中予以分析论证和核实。

和信广场项目总用地面积29144.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0421.46平方米,建设内容为6幢26~29层高层住宅(1#、6#楼为26层,2#、4#楼为28层,3#楼为27层,5#楼为29层)、1幢低层建筑和1幢2层商铺。项目总投资2.75亿元,其中环保建设投资达到250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9.1%。项目于2011年1月开工建设,2013年10月建成,2013年11月投入试运营。

鉴于项目入住率未达到75%,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对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预验收。

二、环保制度执行情况

项目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在施工和试运营期基本落实了《和信广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琼土环资审字〔2010〕96号)的要求,落实了三级化粪池、垃圾房、垃圾筒等各项环境保护设施;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备用发电机房、水泵房设在地下室,并采取隔音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备用发电机燃料使用轻柴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建设完成后,因地制宜进行绿化。

三、预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海口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提供的《和信广场项目环境保护预验收监测报告》(市环监验字(2013)第153号)表明:

(一)污水监测结果: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的污水各项监测指标日均浓度符合海口市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入网标准的要求。

(二)废气监测结果:发电机排放的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监测结果:项目南界、西界、北界昼夜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中2类标准的要求,东界昼夜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中4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调查结果: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预验收结论

和信广场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在施工和试运营阶段基本落实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的要求,采取了相应环保治理措施,基本符合竣工环保预验收条件。我厅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预验收。待入住率达到75%以上时,你公司须申请办理项目竣工环保正式验收手续。

 

五、环境管理建议

(一)进一步做好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定并完善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定期对三级化粪池等环保设施进行清理,确保各类污染物满足白沙门污水处理厂的入网标准。

(二)重视项目绿化养护管理。提倡节约绿化用水。科学合理地施用农药化肥,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生物农药。妥善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按有关规定将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存贮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三)加强项目装修管理,控制装修噪声、粉尘、装修垃圾等对环境的影响。

(四)抓紧完成小区垃圾房的建设收尾工作。

(五)完善雨、污水管网系统标示牌的设置。

六、本预验收意见可作为项目下一步办理有关手续的环保依据。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