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工信局、安监局两单位因迟报安全事故被通报批评

28.08.2014  18:05

  海口网8月28日消息 (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杨雨霞)海口网记者从海南廉政网获悉,近日,中共定安县委办公室发出通知,对一安全生产事故中未及时上报情况的县工信局、县安监局进行通报批评。

  据悉,7月29日早上6点20分,位于定安县塔岭工业园区内的高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发生液氨泄漏事故,造成27名企业职工中毒。事故发生后,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的县工信局和作为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县安监局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事故情况上报县应急办,导致县委县政府处置该事故较为被动。为了严肃工作纪律,加强警示教育,县委决定对县工信局、县安监局予以通报批评。

  通知强调,迟报事件的发生,充分暴露了县工信局、县安监局对事故信息、应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格和对安全生产工作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各级各部门要深刻汲取本次迟报事件的教训,举一反三,提高认识,对重大情况和重大事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