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提供土地保障 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

14.01.2023  20:04

  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省政府工作报告频频提乡村振兴。那么乡村如何振兴?听听省人大代表的建议。

  王少芳代表建议:尽快启动“村庄规划+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农村三块地改革”集成推进试点,积极探索“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村级合作社+乡村振兴”等新思路新方式,出台配套政策,为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培育乡村产业新业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土地保障。

  王智代表建议:支持社会资本与村集体共同建设预制菜园区,特别是让城乡接合部的村集体主动发展预制菜园区经济,形成企业集群,不仅多渠道增加村民收入和更多就业岗位,还能惠及村集体经济。

  朱军代表建议:加快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通过深化改革破除妨碍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的制度壁垒,促进市场、资金、人才、管理等要素从城市向乡村流动,盘活农村闲置的建设用地等资源要素,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推动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探索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多样化途径。

  林星代表建议:一是统筹用好耕地地力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惠民资金和农业产业奖补资金,激发各类主体对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的积极性。加快永久基本农田、耕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线优化调整,着力解决种粮主体投入能力不足问题。二是在第二批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工作中优先发展水稻产业,加快推进水稻全产业链建设工作。三是在每年新增乡村产业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优先保障水稻产业项目需求。引导农村承包地、“四荒地”等资源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建设现代农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