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警方说了,这两罪犯举报一人奖励10万元!

02.12.2020  16:23

  2020年9月11日,保亭县公安局组织警力对李达状、李达苗涉黑涉恶团伙进行收网,但团伙成员李自顺等3名犯罪嫌疑人一直在逃

  2020年11月21日,经专案组民警缜密侦查,抓捕涉嫌包庇罪的李某,经审讯,李某如实交代了其包庇李某某的犯罪事实,2020年11月23日,李某主动配合专案组民警将在逃人员李自顺劝投归案。李自顺到案后积极配合保亭警方开展工作,供述其团伙违法犯罪事实,争取依法从轻从宽处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了解,2020年7月22日,海南省公安厅采取异地用警、指定管辖措施,指定保亭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侦办澄迈县以李达状、李达苗为首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案件。自2020年9月11日起,保亭县公安局专案组组织警力对该团伙进行收网,团伙骨干成员犯罪嫌疑人李自顺、陈军一直在逃。

  保亭警方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处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安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给予以陈军、李自良涉案在逃成员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特通告如下:

  一、凡是该团伙在逃成员,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视为自首,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二、凡是该团伙在逃成员,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或经查实确已在准备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的,均视为自动投案。

  三、该团伙在逃成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自动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在逃人员送来投案的,均视为自动投案。

  四、该团伙成员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者有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在逃人员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五、任何个人、单位不得为该团伙人员提供隐匿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不得为其通风报信或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更不得帮助该团伙成员转移、隐匿涉案资产。如有上述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六、凡检举、揭发该涉黑恶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并经查证属实,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侦破案件,或者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每名奖励现金100000元人民币。

  公安机关在此敦促以陈军、李自良等涉案在逃成员,尽早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如拒不投案自首,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惩。

  犯罪嫌疑人李自良户籍照片

  犯罪嫌疑人陈军户籍照片

  举报电话:

  陈警官19989789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