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检察院推行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

02.07.2014  19:58

  去年以来,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检察院积极推行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提升检察工作的公信力为目标的检务公开活动。

  该院专门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检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将检务公开工作列入党组议事日程,建立健全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定期规划和检查检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检务公开。

  一是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工作实效。该院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视察反贪、反渎、公诉、监所、民行工作,组织上街宣传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宣传检察机关的职权范围和工作程序。结合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举报宣传周”等活动,向群众介绍检察职能、耐心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主动向有关部门通报检察工作及办案情况,取得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充分发挥派驻响水检察室靠近农村、贴近群众的优势,开展涉检信访案件化解工作。充分发挥报刊、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介的作用,把检务公开落到实处,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纵深发展。

  二是坚持通报制度,提升检察影响力。该院及时将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的办理情况和阶段性工作情况,及时向党委、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自觉接受党委、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是落实公开,推进公开事项。在侦查工作中,依法公开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范围、立案标准、办案期限,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等内容。在审查批捕工作中,依法公开审查批捕期限,犯罪嫌疑人享有的权利义务,人民检察院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规定等内容,规范办案程序,确保案件质量。在审查起诉工作中,依法公开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规则,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的程序规定,以及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程序等内容。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通过专题讲座的形式向房管、地税局、林业局等多家单位和社会各界宣传检察机关的职权、职务犯罪案件的范围和立案标准以及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成果等内容。在民事行政案件抗诉工作中,依法公开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应当公开的案件办理环节、时限等内容,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刑罚执行监督工作中,依法公开高检院制定的看守所检察、监外执行制度等内容。在控告申诉工作中,建立“电子检察官”触摸屏,方便来访群众自助查阅检务公开信息。 (孔冬冬 姜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