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基本实现城乡居保一体化 让居民老有所养

21.01.2015  16:39

  “老有所养”是人民群众最朴素的“中国梦”。为进一步实现这一目标,将民生工程落到实处,2014年,我县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城乡统筹一体化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逐

  步实现村民与城镇非从业人员享受同等养老待遇,让城乡居民老有所养。

  黄大爷是什玲镇巡亲村委会村民,也是我县新农保试行的首批受益群众。未参保前,老人生活支出全靠家人支付。2009年12月份我县启动新农保养老试点后,当年已满60岁的黄大爷免费参了保。近年来,随着新农保惠民政策的不断完善,黄大爷领取的养老金也逐年提高。2014年8月份新农保和城居保实现全面并轨,老人每月的养老金也从原先的55元增加到了现在的120元。

  参保农户黄亚生说,以前跟现在就不一样,现在有新农保也有一点钱,有这些钱回来用来买菜、买盐、打针什么的都在里面,方便很多,生活也有点好了。

  黄大爷享受城乡居保政策这在什玲镇巡亲村委会只是一个缩影。2014年,在推进城乡统筹一体化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过程中,巡亲村委会积极走访,加大宣传,增进村民对这项惠民政策的了解,提高村民参保积极性。

  什玲镇巡亲村委会副书记黄召梁说:“以前刚开始新农保的时候,缴费工作确实很困难,因为我们都是主动下村到家到户去宣传这个新农保的知识,村里面的人刚开始的时候他们还没有认同这个,后来看到60岁的老人领到每个月的补助了,现在新农保工作确实改变了很多,他们也支持工作了,主动去交费了。

  城乡居保一体化是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对解决城乡居民“老有所养”具有重要意义。2014年8月份起,我县积极贯彻落实《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县范围内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在保留原有制度框架的基础上,将缴费标准、待遇发放条件等实行统一标准,让更多群众受益。

  县农保局局长许健表示,今年出台的政策是城乡一体化,一体化就是新农保跟城镇居保合并在一起,主要是有系统合并,另外参保档次也统一了也提高了,原先提高的档次是10个档次,现在已经提高到13个档次,最高的档次交费是3000元,另一个是发放方面也统一了,不管是农村还是城镇,每个月的基础养老金都一样了。

  2014年,我县城乡居保参保人数为51676人,参保率达95.2%;其中,年满60周岁以上应发放养老金的有7961人,发放率达100%。

  许健说:“我们2014年的参保情况基本按省里面的要求和县里面的目标都基本完成,发放方面也根据材料齐全符合条件都发放到位。”(唐昌婷 王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