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税收法制水平“五提高”

19.11.2014  10:37

海南省地税局召开专家咨询会探讨税收征管改革。

 “近年以来,全省地税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国家总局工作部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依法行政理念,大力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不断加强税收法制建设,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使纳税人满意度持续提升,组织收入稳步增长。”海南省地税局局长麦正华指出。

  据介绍,今年前三季度,全省地税局系统组织税收收入340.1亿元,增收34.5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剔除去年同期“营改增”项目收入基数22.6亿元,全口径和地方级税收收入同比均增长20.2%,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及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有效促进了我省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推进民主科学决策,健全权力运行制约机制

  省地税局先后出台《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工作规则》和《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行政会议议事规则(试行)》等,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坚持凡是全局性工作、人事任免、基建项目和经费开支等均集体讨论决定。

  而且在推进民主科学决策时,创新性地用外脑辅助行政决策,从全国范围邀请10名在税务研究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和科研成就的知名高校学者、税务学院专家、政府机构领导等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对海南地税重大涉税政策制定、综合税政管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和税务行政复议等6方面对社会影响较大、政策界限模糊、执法存在争议的重大税务决策和热点难点案例建言献策,提出了有效意见建议30多条,外脑辅助科学决策、风险评估的效用初显。

  同时,在全省地税系统推行聘请法律顾问制度,全系统共聘请法律顾问26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法律指导、咨询作用,有效降低行政决策的法律风险。

  规范税收行政行为,提高税收执法刚性化

  据介绍,海南省地税局以省局大集中信息平台为载体,运用信息化限制裁量权限,规范权力运行。将“征、管、查”各环节的352个税收征管业务流程精简为13大类173个,设置2319项强制性监控条件,平均一个流程的监控条件达13项,对流程中权力运行环节、责任主体、制约条件、控制措施等关键要素,设定标准参数,固化到核心征管系统,从而使1146个征管执法节点实现系统强制把关,由计算机对权力运行自动识别、强行推送、全程监控。

  在此基础上,该局还通过深化和完善“一级稽查”体制改革,实现“征、管、查”相互分离,彼此监督,提升稽查质效;建立适应现代化要求的税收执法机制,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明确进户执法职责,规范进户执法行为,避免税务机关“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的问题,最大限度减轻税务执法给企业带来的不便与影响。

  此外,还通过规范税收处罚自由裁量权,将涉及纳税人常见的10种税收违法行为82项处罚标准细化后全部纳入大集中信息化系统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固化处罚标准,违法事实由税管员采集,罚款金额由计算机自动生成,人情无法干预数据运行,最大限度减少处罚的随意性,信息管控工作得到了国家税务总局的肯定。

  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执法责任追究力度

  为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该局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制定《海南省地方税务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岗位职责工作规程及考评标准范本》、《海南省地税工作人员量化考核奖惩试行办法》、《执法责任制量化考核办法》和《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明确和规范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实施程序、工作职责、考核范围和过错追究方式,建立健全《海南省地方税务局执法评议暂行办法》和《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制度》等一系列监督机制,确保了税收执法权的正确、有效行使。

  同时,在执法岗位上,明确岗位职责,细化工作规程,按照“因事设岗、以岗定责、责任到人、权责相当”的原则,修订岗责体系,将全系统执法岗位划分为6大系列、24个岗位、45项过错责任事项,并把岗位职责落实到每位执法人员,明确每个执法岗位的工作权限、时限、流程顺序、环节、实体政策、形式和标准,保证各个岗位之间职责清晰,相互制衡。

  “当然,对执法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根据过错性质、程度进行具体责任追究,则做到客观公正,有错必纠,追究有据,处理适度。”海南省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说。

  依法履行征管职能,提高行业税收管理水平

  房地产业建筑业是我省地方税收的重点税源,也是税收征管的重点。为此,该局则出台了房地产业建筑业税收管理规范,对原来房地产业建筑业多税种、多部门的管理方式进行整合,交由专门机构进行税源专业化管理,并通过多种管理措施,使房地产业建筑业的行业规范管理效应逐渐显现。

  据介绍,2013年,我省房地产业建筑业税收收入达214.8亿元,同比增长23.2%,占税收收入比重60.4%;2014年1-3季度,房地产业建筑业税收收入达214.4亿元,同比增长16.9%,占税收收入比重63.04%。

  2013年8月至今,省地税局按照国家财税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工作安排,持续平稳地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即逐步将现行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通过调查摸底、部门协作、政策解读、税款清缴等措施,2013年8月至2014年6月,我省“营改增”试点行业(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邮政业和电信业)增值税累计收入254052万元,相比2012年8月至2013年6月同期营业税累计收入274527万元减少20475万元,减幅达7.5%,“营改增”减税效应初显,有力推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邮政业和电信业等试点行业发展。

  同时,加大税收优惠政策的依法落实力度,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今年前三季度,减免各项税收16.1亿元,有力发挥税收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和改善民生的积极作用。

  注重教育宣传齐驱,提高税收法制意识

  该局积极树立税收法治理念,加强法制教育培训。经向社会征集和筛选,将“法治、服务、实干、创新、清廉”确定为新时期海南地税精神,并将法治精神列于首位,开展“地税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引领海南地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行为规范和价值取向,并在全系统构建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

  同时,增强税法宣传力度,注重纳税与服务相结合,发挥管理部门日常进行纳税辅导和咨询的宣传作用。比如,建立地方税收业务知识库,统一了全省地税各个服务渠道的税收政策宣传咨询口径,为纳税人提供权威、准确、明晰的税收政策宣传和解读;开通微信公众平台,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向广大纳税人推送最新税收政策、涉税通知、12366热点问题等涉税信息,充分发挥了新兴网络交流工具灵活、智能、快捷、互动性强的宣传优势,自今年8月开通以来其点击关注量已达20余万人次;在扬州税院举办纳税前100强企业培训班,拍摄《以案说法》视频 节目 ,开展税收宣传月有奖问卷调查,针对海南5大工业园区、先行试验区的企业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宣传,等等,营造浓厚宣法普法氛围,由此,该局被评为2013年度省政府“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