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投入2千万奖励旅行社开发客源市场 促琼北旅游发展

27.08.2014  00:45

   海口网8月26日消息 (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钟元韬)8月26日,海口市旅行社开发客源市场奖励办法新闻发布会在海口举行,新《奖励办法》提出,在海口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具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通过组织招徕游客在海口市或琼北地区进行游览观光及其他消费的,均可申请奖励。

   新政策实施后旅行社最高可获得110元/人次奖励

  “为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经济撬动,这次政策调整设计了三个撬动点:一是基础奖,实施递进奖励的办法;二是提高团队奖励标准;三是增加电子商务订房奖励。上述三个奖项总结了近几年旅行社开发客源市场的现状与趋向,既考虑了与南部市场的竞争,也照顾了目前海口的市场需求。”海口市旅游委副主任蒋祖华在发布会上介绍。

   新《奖励办法》增设电子商务奖励项目

  新《奖励办法》增设了关于旅游电子商务的奖励项目,蒋祖华介绍,旅行社若是以自身的电子商务平台向本市旅游饭店输送客源,年累计达到3万至6万间,奖励3元/间夜;6万至10万间,奖励5元/间夜;10万以上的,奖励7元/间夜,旅行社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获得奖励金每年不超过20万。对此,蒋祖华表示,旅游电子商务平台是普遍采用的旅游出行预约方式,增加旅游电子商务奖励,目的就是要鼓励旅行社转型,引导旅游销售模式转变,增强酒店旅馆住宿业的活力。

   旅行社奖励资金从财政专项资金中安排实行专款专用

  目前,海口游客人均消费每天为1015元,春节期间达到1698.6元。政府投资35元,就可带来1000元左右的消费。据第三方机构测算,政府投入奖励金2000万,可以增加团队游客25万人次,按预计2014年游客人均消费1015元/天,刺激直接旅游收入增长2.54亿元,带动相关产业增收10.91亿元。

  据了解,旅行社奖励资金从财政专项资金中安排,实行专款专用。目前,海口旅游团队的年总量约140多万人次,新的《奖励办法》对旅行社来说无疑是一双有力的手,可以降低旅行社运营成本,激发旅行社招徕游客的积极性,刺激旅行社调整产品线路,吸引更多的游客从海口美兰机场进出,延长游客在海口的停留时间,促进海口及琼北旅游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