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性侵女童被群殴致死 村民:为民除害

19.06.2014  17:53
        近日,邵东县一精神病人“信癫子”性侵女童后,被村民群殴致死。

        五天时间过去,受侵害小女孩还在医院接受治疗。目前,案件在侦查阶段,考虑到小女孩需要细心照料,邵东县警方尚未采取强制性羁押措施,正在考虑对小女孩父母监视居住。

        从当地一些村民的角度来看,打死“信癫子”陈高伟是“为民除害”了,现在却要面临法律上的制裁,在情感上一时很难接受,对案子也还是采取观望态度。而小女孩的父亲则身心疲惫,“我一个完整的家,突然就被毁了。

        犯案累累

        陈高伟,在佘田桥镇五里牌村曾经“恶行累累”。在其被打死后,村民拒绝其尸体留在村庄,因为恶行太深,乡村的习俗因果报应是,“死了以后将找不到抬尸体的人”,最后经过协商,尸体被送到了殡仪馆。

        据佘田桥镇派出所赵所长和村民介绍,陈高伟在村里算得上是“犯案累累”。

        首先是伤人事件,记者了解到的有两起。一起是在2010年,陈高伟因为偷了堂婶李云南一袋米,被骂了之后,拿刀乱砍人,“砍断了李云南一根手指,砍了还不止18刀。”她的丈夫回忆。而70多岁的李云南被砍后,伤势严重,拖了几个月,人就死掉了。

        另一个被打伤的,也是一名70多岁的老人。村民陈小兵告诉记者,自己77岁的老父亲,在3年前的端午节,被陈高伟突然袭击拿棍敲头,老父亲头被打破,鲜血直流,全身都染红了。当时也报了警,拍了照,最后也是不了了之。

        除了伤人事件之外,更严重的是陈高伟的性暴力事件,这让周边村民饱受困扰。在采访时,一个年迈的妇女,当着村民的面,就控诉自己曾被性侵过。而赵所长介绍,“其他村七八十岁的妇女都被他强奸过”,而陈的母亲和姐姐,也曾遭遇过非礼。

        在村里采访时,说起陈高伟的恶行,有的村民跑过来介绍曾被偷过东西,立即就被其他村民制止了,“你这些都是小事”。

        而该村的村支书介绍,最近一个月,陈高伟犯案比较多,第一起是在农田准备性侵一名妇女,所幸被其他村民看到,“拿棍赶走了”。

        第二起是陈跑到一个留守妇女家里,睡在别人床上,伺机作案,结果被及时发现,躲到楼上的草堆里,被村民送到了派出所。但当晚又放回去了。

        第三起是在街上抢了一个人的项链,第二天又到街上被人认出来,遭到质问时,陈高伟居然说,“你认错人了吧,我昨天没来。

        第四起是偷走了一个村民建房的钢材。第五起,就是强奸了幼女。

        处置困境

        陈高伟常年横行乡里,村民却对他没有什么办法。据赵所长介绍,陈高伟人比较高大、壮实,“从小是个练把式的,一般人对付不了他,他曾经侵犯一个妇女,丈夫带着3个儿子,都奈何不了他”。

        被村民看做最有可能制止陈高伟恶行的派出所,其实也没有什么有效的办法。

        赵所长介绍,2010年陈高伟伤害李云南的案件发生后,警方对陈高伟也刑事拘留了,之后,按照法律程序,还送到了长沙做精神鉴定,结论是精神病人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警方最后也只能释放。

        在性侵幼女之前,因为陈高伟躲到留守妇女家里,试图作案被村民送到派出所后,警方也只能把他送回去,“因为没有造成伤害的事实”。

        但即使是造成了伤害的事实,最后警方的处理,也只能按处置李云南的案件一样,刑拘,鉴定,释放,再来一个轮回。

        [情法冲突]

        警方考虑对女孩父母监视居住

        陈高伟被打死后,村庄长期笼罩着的安全警报被解除了,村民重新获得了安全,但打人的村民将要被法律制裁的现实,也揪着村民的心。

        案件发生后,邵东县公安局启动了刑事侦查程序,但从现实考虑,警方也一直没有采取羁押性的强制措施。邵东县公安局的一位负责人也直言不讳地表达个人的看法,“其实受害女孩父母才是真正的弱势群体”。

        但是打死了人,法律的程序绕不过去,未来还是会被追责。而警方也只能从现实考虑,如小女孩身心受到伤害,需要父母的精心照料,警方正在研究,计划对其父母监视居住,而暂时不去给这个家庭带来伤害。

        当地村民虽然意识到“为民除害”者未来要受到法律制裁,但也因为警方柔性化的处理,村民也还没陷入过深的纠结,他们只是对未来感到忧虑,有村民跑到村委会提了意见,希望能够帮上忙。

        当然,也有村民向记者表达了理解法律的意思,“受害和打死人,一码还是要归一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