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检察机关依法对王铁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13.12.2019  18:23

      日前,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王铁明(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铁明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2年至2019年,王铁明利用其担任辽宁省葫芦岛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葫芦岛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副组长、三亚市住建局局长、三亚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三亚市政府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发包、行政审批等方面为他人和单位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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