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检察机关依法对李洪波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09.09.2015  18:35

海南省水务厅原厅长李洪波(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日前已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洪波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李洪波,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 指控:2007年3月至2015年5月,被告人李洪波利用担任海南省水务局局长和水务厅厅长职务便利,在水务系统工程项目招投标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 收受多名工程项目承建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