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供销社3家企业进入全国总社500强

25.02.2016  17:30

  2016年春节假期刚结束,海南省供销社系统又传来好消息。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经严格评审、网上公示、依规认定,确定海南省供销集团公司、海南省供销社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海南乐东双齐实业有限公司等523家企业,为2016年供销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明确要求供销合作社发挥综合服务优势,积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打造农村经济“升级版”的重要途径。此次龙头企业的监测和认定是供销合作社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前置性基础工作。

  据了解,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根据《供销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供销经字﹝2011﹞14号)规定,从2011年起,每2年在全国供销社系统中命名认定一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并对龙头企业进行监测和动态管理,对监测不合格的取消龙头企业资格,对符合龙头企业条件的各级供销社社属企业进行重新认定。

  近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发文强调,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产业融合发展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把龙头企业作为推进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载体,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利用资本、技术、人才等优势,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服务农业适度规模化生产,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增加产品附加值,健全经营网络,创新流通方式和业态,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指导力度,强化对龙头企业的监督管理,协调落实用好国家和地方相关支持政策,确保龙头企业在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省社办 陈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