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供销社依法化解矛盾 旧改实现平稳和谐征收

29.02.2016  11:36

  海南省海口市灵山供销社是当前海口市规模最大的基层供销社,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集体企业。自灵山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以来,市供销社党委坚守责任担当,服务征收大局,第一时间成立征收工作推进协调组,主要领导坐镇指导工作,先后召开各类会议27场次,多措并举化解矛盾焦点,平稳和谐完成100户职工私产和16695平米集体资产征收任务,以“零投诉、零上访、零违纪”的成绩交出践行“四种精神”的供销答卷。

   一是在企业历史、现状和未来发展之间寻找平衡点。 灵山供销社2012年随原琼山市供销社现状划归海口市供销社管理,未进行清产核资,遗留问题多,职工内部矛盾突出,仅职工社保费一项就拖欠达800多万元。为此,海口市供销社直面历史遗留问题,以征收为契机,依法解除铺面承包合同,打破以往世代传承,小、散经营,少数人收益的不合理做法,研究制定社有资产管理办法,市场化运作,提高资产经营效益。通过整章立制,依法规范治社新模式。

   二是在情、理、法之间寻找平衡点。 灵山供销社为偿还到期银行贷款,将14间门店抵押给职工筹集还贷资金。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职工在抵押期满企业无力还款的情况下,未行使权利依法对抵押资产办理过户手续。为避免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维护企业稳定和发展大局,海口市供销社提出“搁置争议,服务大局,支持征收”的工作思路,多次与职工座谈,邀请法律顾问讲解政策法规,经与职工充分商榷,约定征收工作优先于企业内部矛盾,由企业同职工设立共管账户保管补偿款项,款项分配待司法做出裁定后执行。由于找准情理法之间的平衡点,矛盾隐患得到及时化解。

   三是在企业现状和征收政策之间寻找平衡点。 灵山供销社依靠门店经营维系集体和个人生存发展,离开门店职工就成了失业人员,企业发展举步维艰。为此,市供销社开展大量群众工作,成立由灵山供销社老主任、职工代表组成工作小组,全程参与决策商定,工作小组既是企业的代言人,依法依规向指挥部反映诉求,争取利益,又是征收政策讲解员,深入职工群体,做思想工作,消除偏见和对立,既得到广大职工的理解和配合,又征得政府强力支持。

   四是在企业利益和职工利益之间寻找平衡点。 合理分配征收补偿款,是职工关注的利益焦点。在处理这一问题上,市供销社坚持在社有资产保值前提下,适度让利的分配原则,尽可能弥补职工因征收造成的损失。在职工住宅补偿款分配方面,按国家规定扣除企业集体部分,其余的补偿款让利于职工;门店装修补偿方面,在专业机构评估价基础上,依企业自身能力增加200元/㎡装修补偿标准,降低职工经营损失。

   五是在不同职工利益群体之间寻找平衡点。 针对灵山供销社下岗职工占比过半,近1/3职工未享受单位住房,职工利益诉求不同的现状。市供销社采取“三步走”的策略,分别召开公住房职工、门店职工和下岗职工三个会议,解读补偿安置条款,细化内部补偿分配办法,分类解决个性问题,消除职工疑虑。发挥企业班子核心作用,对于征收“困难户”,班子成员分头开展工作,以法服人,以情动人,实现平稳和谐征收。(海口市供销社 陈树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