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统计农民合作社有关数据的通知

27.02.2018  17:10
各市县供销社:
    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合作社的指导和扶持,真实掌握全省供销社系统参股领办和指导创办农民合作社的数量及其经营发展情况,以便省社更好地利用全国供销市场、电商公司等渠道,帮助农民合作社销售农产品做基础数据准备。现就有关统计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一)参股领办的农民合作社
    请各市县社认真组织填写《参股领办农民合作社统计表》(附件1),此表只统计市县社基层社 参股领办 的农民合作社。主要目的是掌握全省供销社系统参股领办的农民合作社的数量及其发展状况,为下一步省社指导农民合作社提供依据。
(二)指导创办的农民合作社
    请填写《指导创办农民合作社统计表》(附件2),此表统计供销社 不参股 ,而采取指导的方法创办的农民合作社。主要目的是组合全省农民合作社的农产品,推向全国供销市场、省内外电商公司等平台,帮助农民合作社销售农产品。
(三)农民合作社备案表
    从2018年开始,新成立的农民合作社,请市县社在成立后1个月内填写《农民合作社备案表》(附件3),将此表电子版和营业执照(以图片形式)报省社合作指导处备案。
二、统计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 此次统计工作是真实掌握全省供销系统农民合作社的数量及其发展状况,省社将从过去要求数量的发展转变为帮助质量的提升,非常重要,各市县社要高度重视。
(二)要认真统计。 要认真组织统计,安排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确保统计信息数据的真实性。
(三)上报时间。 请各市县社于3月20日前将《参股领办农民合作社统计表》(附件1)和《指导创办农民合作社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报送省社合作指导处。
 
附件:
1. 参股领办农民合作社统计表
2. 指导创办农民合作社统计表
3. 农民合作社备案表

联系人:周克佳;电话:13136086577;QQ邮箱:474254755
 
  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