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 关于处置全省供销社系统农行 不良贷款的通知

29.11.2017  02:51
各市县供销社、省社直属各有关企业:
        为妥善解决供销社系统不良贷款历史债务遗留问题,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省财政厅根据《研究省供销合作联社不良贷款处置问题》(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6〕151号),,已下达不良贷款处置款2810.5万元(不良贷款本金的8%),此项资金列入“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支出科目。现要求,各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帐务处理工作,并于2017年8月23日至8月25日到省社办理贷款相关材料、证件移交事宜。
 
附件:
1. 海南省供销社系统1977年至2003年农行贷款汇总表;
2. 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委托资产批量转让协议(2016农银处委批转002号);
3.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上解全省供销社系统不良贷款处置款的通知(琼财建〔2017〕1209号);
4.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第一批盘活存量资金安排的项目资金(不良贷款处置款)的通知(琼财建〔2017〕1210号)。
 
联系人:苏振中、陈炜炜
联系电话:65329690、65230253
 
 
  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  
      2017年8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