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16.05.2016  09:11

  5月6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分为“总体要求;拓宽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推进供销合作社基层社改革,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创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机制,增强服务“三农”的综合实力;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领导”,共分5个部分,19条。

  《实施意见》指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我省“三农”工作大局,坚持为农、务农、姓农,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方向,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加强“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在推进海南热带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发挥骨干引领作用。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通过创新为农服务体系、创新基层组织体系、创新社有企业运营体系和创新联合社治理体系,把全省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行业指导更有力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

  《实施意见》要求,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把服务“三农”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为农、务农、姓农;坚持合作经济基本属性,推动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坚持社有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正确处理市场取向与履行社会责任的关系,用改革的思路和市场经济的办法增强为农服务的实力和能力;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允许采取差异性、过渡性的制度和政策安排,给基层更多的选择权,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确保改革积极稳妥、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