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南省供销合作社 综合改革基层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22.05.2018  18:40
各市县供销合作社、省社直属(合作)企业、省社机关各处室:
    为加强我省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提升为农服务能力,经研究,我社设立海南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基层发展专项扶持资金(以下简称扶持资金),其旨在通过股权投入的扶持资金引导,鼓励市县社、基层社勇于创新,主动作为,探索建设一批切合实际,密切与农民生产生活的公益性和平台类的项目,为我省供销合作社的综合改革起到带动和引领作用,更好地发挥供销合作社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促进农民增收中的重要作用。
    为规范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提高使用效益,省社研究制定了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扶持资金的使用范围、补助标准及申报程序,以确保扶持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反馈。

联系人:周克佳     电话:65201203   传真:65201196
邮箱: [email protected]
 
  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
2018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