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委、省政府出台意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十三五”内实现供销合作社体系全覆盖,2020年购销总额达到5000亿,电商交易占比50%以上

10.12.2015  11:45

  从12月8日召开的湖北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会上获悉,为进一步推进湖北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湖北省委、省政府日前正式出台相关意见和实施方案。

  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根据《意见》和实施方案,“十三五”内,全省供销合作社将实现基层社、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村级综合服务社全省全覆盖;全系统购销总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实现10%以上增长,2020年总额达到5000亿元,其中电商交易占比50%以上。

  围绕上述改革目标,实施方案提出以“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村级综合服务社提质扩面工程”等“十大工程”为抓手,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服务、经营、组织、体制机制“四大创新”。到2020年,实现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1万家,托管土地1000万亩,发展各类批发交易市场100家、配送中心800家,年销售额超百亿社有企业5家,助农增收100亿元,连锁销售400亿元。

  据了解,此次综合改革将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全省将确定20个县(市)供销合作社今明两年先行试点,2017年开始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