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环保工作

19.08.2016  14:33

环境问题本质上是经济发展方式问题,关键是取决于发展质量的好坏和资源环境效率的高低,核心是处理好环境与经济关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环境保护的内在要求是一致的、相辅相成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把环境保护作为内容和手段;环境保护也要利用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窗口机遇期,同时要高度关注和应对可能的挑战。

将改善生态环境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

将环境资源作为影响经济发展的内生变量,与劳动力、土地、资本、技术和制度等因素一样纳入生产要素之中,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调整对象。以资源能源供给能力、环境容量确定空间发展功能布局、城市规划布局、经济发展规模、产业准入条件、技术和制度创新重点,把资源能源和生态效率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衡量指标,加快建立自然资源实物量和环境容量账户,推进生态价值量核算研究,建立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将“绿水青山”的“金山银山”价值体现在经济价值统计体系中,既要自己感受得到,又要别人看得到,在政绩考核中显性化。

将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任务,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在全面实施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过程中,通过强化监管,企业要履行好防污治污的主体责任;政府应加大污染治理的投资力度,建立资金专项或基金;大力推动污染治理的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重点提高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的治理能力;加大对企业环境治理的技术服务。

将培育和发展绿色产业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以提高资源能源效率和污染排放强度为核心,通过技术创新、生产工艺改进、清洁生产审核等措施,对传统产业进行生态化改造。以建立绿色供应链为手段,提升从生产要素投入、生产过程到消费环节的环境要求,将绿色理念和要求全面融入供给侧和消费侧体系。以低碳、循环经济模式,组织企业、产业和社会的生产和消费活动。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新能源产业、绿色建筑、绿色交通体系等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产业,形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新动力、增长极。

将环境监管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手段

优化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通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生态红线制度,合理化经济发展和城市功能布局;通过产业和技术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限制新增已过剩和落后的产业和生产技术;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限制新增已过剩和落后的建设项目。在这些方面,我国已积累了不少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关键是,要通过立法,扩大规划环评的应用范围并增强约束力,明确经济技术政策环评的法律地位和实施细则;同时,加大建设项目环评的实施力度,提升效果。

激励创新,奖励先进。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要高度重视激励和引导的政策措施。可以选择那些对国民经济发挥重要作用的、有成熟治理技术的行业,通过提高环境排放标准,加大产业技术创新力度;在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可以根据当地环境质量要求,提出地方特别排放限制,激励当地企业的技术和工艺创新。同时,通过绿色信贷、差异电价水价、强制环境责任保险、专项奖励基金等办法,既支持进行生产和环境治理技术创新的企业、环境绩效好的企业,又限制高污染高能耗企业的融资渠道并增加其生产的成本。

未来几年,我国经济增长特别是工业增长对环境产生的新增排放压力可能出现较明显下降。这是由于两方面因素造成的。一方面,我国正处经济发展增速换挡的深度调整期,“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GDP年均增速为6.5%以上。从主要预测情景看,近2—3年我国GDP增速可能不会超过“十二五”7.8%的年均值。这就会导致我国“十三五”期间的新增能源消费量的增幅较“十一五”和“十二五”时期会明显收窄,其他资源消耗也进入涨幅“收窄期”,新增环境压力有所缓解。另一方面,“去产能”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任务已进入具体实施阶段,在2—3年内将取得实质性成果。目前,几大高能耗高污染行业的过剩产能大体上在30%左右。如果这些过剩产能中的落后产能得到清出,对环境污染治理的贡献是非常乐观的。

在这种经济形势下,环境保护要抓住这一窗口机遇期,一方面,加大治理力度,多还历史欠账;另一方面,抓住这一窗口机遇期,加大全面深化改革的力度和节奏,利用2—3年的时间,按照中央已确定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总体安排,即“1+ 6”改革方案,将环境治理的基础制度和管理体制改革到位,加大建立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其他制度体系,确保到2020年前,有关制度体系基本定型。

重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相关风险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既要看到机遇、有所作为,也要分析风险、精准应对。

高度关注短期经济下行压力、财政收支压力以及企业与产能清出后的就业与社会保障压力下的“合并阵痛”: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矛盾短期激化,并波及社会稳定,环境新增压力不降反升。在环境管理中,一些地方政府可能减少环保投入,放松环境执法监管;为了降低环境治理成本,企业违法排污的投机动机增强、守法意愿降低。对此,必须高度警惕,全面实施并强化对地方政府的环保督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求办法》严肃问责,强化社会监督。

高度重视对外产业产能合作中的生态环境风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走出去开拓境外资源和市场空间,转移产业和产能是一条必然的途径。发达国家的产业转移过程中,其凭借先进的技术和完备的创新体系优势,将资源消耗大的行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发展中国家则以劳动力与资源环境等优势要素参与国际分工,承接资源消耗、非核心技术等低端传统产业,付出了沉重环境的代价。作为和平崛起大国,必须顺应世界绿色发展的大潮,遵循可持续发展国际规则,在产业产能境外合作中切实保护当地生态环境,要将建设绿色“一带一路”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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