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佳能辉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伪造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税款
海口佳能辉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能辉公司)于2014年08月20日成立,经营范围:废旧物资、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废旧机械、电子数码产品、家用电器、建材的销售。该公司于2014年9月01日起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税种属海口市美兰区国家税务局管辖,于2015年11月27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目前公司已走逃。
佳能辉公司利用伪造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税款案属国家税务总局交办案件。经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佳能辉公司已认证抵扣的56份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的购货人与各省市海关协查回函证据资料中同票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中真实购货人不一致,佳能辉公司所开具的258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名称(比如:废不锈钢)与真实的海关缴款书的购进货物名称(比如:黄大豆、冻鸡爪)不一致,且真实的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购货方与佳能辉公司并无任何业务关联。据此,检查组认定佳能辉公司用以抵扣的56份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属伪造的虚假扣税凭证,佳能辉公司涉嫌虚开发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上述佳能辉公司使用伪造的56份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申报认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3,505万元做进项转出处理,并补缴增值税及加收滞纳金;对佳能辉公司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处以50万元罚款,并移送司法机关侦查及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案件启示:
1、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随着国家营改增试点的全面推开,越来越多的纳税人开具或者取得了增值税发票。特别是近年来税务机关与海关开辟了信息交换渠道,海关缴款书不再是偷税者的灵丹妙药。因此,希望那些存在侥幸心理、企图利用金税和海关系统稽核比对漏洞来达到偷逃税款的不法经营者,能够正确意识到自己违法行为的严重性,早日回到合法经营、诚信纳税的正确轨道上来。
2、合法纳税人要防范取得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风险。每个纳税人在交易前要对交易对方详细了解,不要一味追求低价采购货物,不甄别发票来源,在交易时确保各环节手续完整,在“资金流”、“货物流”、“发票流”严控把关,防范取得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风险,避免给自身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