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死不会死!打假人起诉超市 篡改证据反被罚三千

08.03.2016  15:36

  现在很多人以打假名义进行不正当的打假活动,但是有人却在这上面吃了亏,打假人起诉超市反被罚3千,这是怎么回事呢?打假人李某2015年在百盛购物中心太阳宫超市购买了一块黄油,他承认自己知假买假,认定黄油已过保质期并向百盛索赔,但李某却将购物小票中的一部分裁掉。昨天朝阳法院审理了此案,法官支持李某索赔1000元的诉求。但李某裁掉一部分小票的行为属于篡改证据,故对李某罚款3000元。主审法官对记者表示,目前职业打假圈中存在一些不良风气,虽然法律支持职业打假人的行为,但还是希望他们能采取正当行为维权。

  原告李某诉称,2015年10月其在百盛购物中心太阳宫超市购买了一块黄油,价值30余元,付款后称商品已经过期。他要求百盛返还购物款,追加赔偿1000元。据悉,根据2015年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不符合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要求付款额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定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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