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虚假宣传 椰海粮油批发市场200余包大米被查封
大米包装袋上标注有“纯天然”、“极品”等《广告法》中禁用的宣传用语
27日,海口市场监管局龙华分局城西监管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对海口椰海粮油批发市场大米加工企业展开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海口龙华宏大刘亮商行、海南亿明天粮油有限公司所销售的大米涉嫌使用废止QS标志、宣传语使用违规词语“纯天然”夸大宣传,执法人员对上述两商家介入调查,并对200余包涉嫌不合格大米予以查封处理。
27日,林女士向南国都市报反映,她在椰海粮油市场的海南亿明天粮油有限公司仓库内发现,该仓库内一款“五常香米”的包装上标注有“纯天然”词汇,疑该产品存在虚假宣传。“广告法中不是禁止标注此类极限词汇用语的吗?”林女士说。
记者将该情况反映至海口市场监管局龙华分局城西监管所后,执法人员对该粮油公司进行检查。在该公司仓库的摆台上,记者发现了一款红色包装的“五常香米”,在品名右下角写有“纯天然”。该店工作人员称,这款大米是椰海粮油市场外排铺面的海口龙华宏大刘亮商行摆放在此处展示的。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一款名为“鑫山猫”的大米包装上存在使用废止QS标志行为。“这是厂家以前所使用的老包装,新的包装用的是SC的标志。”该工作人员解释称。
执法人员介绍,根据国家规定,取消QS标志后,新获证及换证食品生产者,应当在食品包装或者标签上标注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并不再标注QS标志。2018年10月1日后生产的食品,一律不得在包装上印有QS标志,而该产品生产日期为2019年8月15日。
记者还了解到,该产品的执行标准涉嫌过期,该大米的执行标准GB1354-2009已废止,新的执行标准GB1354-2019代替,代替时间是2019年5月1日。
随后,执法人员对海口龙华宏大刘亮商行突击检查。记者在一包五常特产长粒米的包装上看到,该包装上写有“纯天然、无污染”等字样,另外,规格为2.5kg的宏大稻花香米上标注有“极品”二字。根据相关规定,禁止在广告中使用“极品”、“纯天然”等绝对化或涉嫌虚假宣传用语。
针对上述两商家所销售的大米涉嫌使用废止QS标志、宣传语使用违规词语夸大宣传等行为,执法人员分别将100包“鑫山猫”大米以及100余包“五常大米”予以查封,并作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