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家单位共被罚110余万元 三亚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10.05.2017  00:51

 

5月4日发表于《中国环境报》08版

本报见习记者周海燕海口讯 为保护青山绿水,海南省三亚市持续出击,重拳整治环境违法行为。近日,三亚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向4家环境违法单位下达了处罚决定书,处罚金额合计达110余万元。

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农田并最终流入三亚河,其化学需氧量、粪便大肠杆菌、阴离子洗涤剂均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一级标准,对三亚河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三亚市环保执法人员来到三亚源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该公司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告知书。该公司建设的“三亚哈尔滨医科大学鸿森医院及凤凰华庭”项目因施工工人生活区产生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超标排放,且整改不到位,被按日计罚共计42万余元。

随后执法人员来到三亚一海鲜广场,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告知书。该项目排放的污染物浓度超标,且整改不到位,被按日计罚共计48万余元。据了解,该公司目前正积极对项目进行整改,重新设计建设新的排污沟,并在建每日可处理300吨污水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二期、三期项目在未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手续的情况下便投入使用,被责令停止违法项目的使用,并处罚款10万元。

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海棠区龙江村路口的沥青混凝土水稳碎石搅拌站,因物料露天堆放,无围挡、无覆盖等措施对扬尘进行有效控制,影响了周围大气环境。三亚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责令该公司改正其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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