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海南司法体制改革:经考核后三分之一法官将转岗

10.03.2015  18:07

      原标题:海南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记者探秘法官选任

      三分之一法官将转岗

      近日,不少网友对海南司改进行了热议。日前,海南高院主要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回应社会对海南司改关注的“选多少,谁来选,怎么选”等问题,并对法官选任后可能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代表党组谈了思考与安排。

      牵住牛鼻子:法官选任

      海南法院司改试点主要涉及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法官及司法辅助人员职业保障、司法责任制和省以下法院机构、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等四个方面。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是司改的“牛鼻子”,而法官选任又是“牛鼻子”中的“牛鼻子”。

      海南高院主要负责人说,改革就是通过竞争让“能者上庸者下”,树立法官职业的尊荣感。司改后,审判岗位需要的是符合“主审法官责任制”和“合议庭负责制’”素质要求的法官。如何选任,其他试点省市都尚无先例可循。因此,要在同一平台上通过考试加考核,优中选优。未通过选任考试或自愿放弃选任的,原有法官资格在过渡期内还是保留的。与《法官法》有冲突的,也会通过修法进一步完善。

      分配有重点:向基层倾斜

      为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任法官,海南高院成立了海南省法官选任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法官选任工作。按照分配法官员额、制定并公布方案、报名及资格审查、考核和考试、提出推荐意见和任职建议,提出拟任人选、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组织讨论决定、依法提名任命等程序进行。

      海南高院党组在具体分配各级法院法官员额时,充分的考虑到法院办案的主要力度要倾斜到基层,因此,三级法院的实际比例并不一样的。其中高院和中院(含海口海事法院)法官员额比例少一点为38%,基层法院为40%。

      海南现有法官1540人,经过选任考试、考核、考察后,将减至1100多人。这意味着近三分之一的没有进入员额的现有法官将面临转岗。

      公平有办法:考核+考试

      “七省市都在试点,无先例可循,如果仅以考核即审判业绩确定入选资格,海南各地的业务量、办案条件差异大,法官个体差异大,难以统一标准,更易引起不公的议论。”海南高院主要负责人说,较为公平的做法就是采取考核加考试的办法。

      考核量化在前,考试在后。考核与考试采取计分制,总分100分。考核计分占60分,主要由院领导测评分、工作实绩考核分、任职资历量化分构成。考试为笔试,成绩占40分。

      之所以这样确定,是因为员额入选的决定权在最了解自己干部的各级院党组,考虑到法官任职年限、审判实践经验、政治业务素质,通过业务庭自评、主管院庭长评、法院工作年限、法官任职年限四类量化综合考核,可以说相对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