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逐步构建起分层次、多渠道、成系统、覆盖城乡的住房保障体系让百姓实现住有所居梦

02.03.2018  18:41

怡心花园圆了我们的住房梦!”居住在儋州市那大镇怡心花园小区的金日照,是我省保障性住房福利政策的受惠困难群众之一。因为妻子腿有残疾,金日照家里经济一直比较困难,搬进该小区后,他每个月只需缴纳50元房租,住房问题的解决让这一家人生活有了很大起色。

安居乐业,是广大百姓的共同愿望,也是政府的民生任务。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年来,房地产市场逐步向全国开放,很多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普通商品房能力不足,如何保障社会困难群体和夹心层群体的住房紧缺问题,是我省决策层考虑的一个重要民生问题。

从2008年起,我省开始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并把该政策作为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重要举措,连续多年将其列为“民生十大实事”“一号民生工程”来推进建设,并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省政府对地方政府经济社会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处长王智介绍,我省已基本建立了分层次、多渠道、广覆盖的城镇住房保障供应体系,实现了城镇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无缝对接”。

为确保全省住房保障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省政府还先后制订出台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住房的意见》《海南省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指导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文件,不但健全了我省保障性住房从申请、审批、运营到准入和退出机制等相关配套政策,而且明确了目标任务、政策边界和操作规程。

随着我省城市化速度加快,土地成为最宝贵资源之一。但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上,各市县政府还是不遗余力,把宝贵的城区土地资源向保障性住房倾斜。

保障性住房建设往往面临着数额巨大的建设资金瓶颈,为此,我省除了积极争取中央补贴资金支持外,省财政也向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大力倾斜。各市县从土地出让金收入、城镇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费以及新增财力中安排资金保证各种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需求,并在贷款和税收等方面实施一系列优惠政策。

经过10年努力,我省保障性住房政策已经“花开”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住房,已成为众多住房困难家庭的及时雨,上百万住房困难群众得以实现安居梦。

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鼓励住房消费,我省近年来还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提出既要解决我省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难题,也要合理开发旅游房地产,构建政府保障与市场供给并举的“双轨制”住房体系。

2016年2月23日,我省下发《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实施“双暂停”政策,从房地产开发管控、增加有效住房需求、开发多元化房地产产品等多方面积极调整,加快我省房地产市场去库存和调结构,促进我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2017年,我省继续深化“两个暂停”房地产政策,为遏制投资炒房行为,我省又下发了《关于限制购买多套商品住宅的通知》,对全省房地产市场施行限购政策,多个市县落实出台更加严格的限购政策,引导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同时,我省也在加强对房地产市场交易乱象整治,要求全省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备案登记,各市县房管部门通过现场巡查、投诉受理等方式,采取约谈、记入诚信档案、媒体曝光等措施,加大对中介市场监管力度。

省住建厅厅长霍巨燃表示,2018年,我省还将继续深化“两个暂停”政策。除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外,其他市县下达商品住宅年度建设指导性计划时,实行总量控制,有序开发,优化布局,提升品质;从今年起每年下达租赁型住宅建设计划时,都要明确租售比例。同时,我省将满足本地居民多元化、多层次住房需求。坚持本省居民基本性需求由政府来保障,投资性需求靠制度来限制,省外享受性需求由市场来调节原则。

 

摘自《海南日报》2018.3.1 孙慧 杨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