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2015年支出1.08亿低保金 3.5万多名困难群众受益

13.01.2016  10:49

  海口网1月13日消息 (记者陈敬儒)我市多措并举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全力做好各项社会救助工作。2015年,我市累计支出城乡低保资金10800万元,让14885户35500多名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11日上午,甲子镇田塘村村民李布春又到镇上的农村信用社,把上个月的全家低保金取出,供家庭开销。李布春是田塘村的一户低保户,由于年老体力不足,加上妻子和两个孩子都有疾病,生活比较困难。“幸亏每月有低保金,让一家人有了一定的生活保障”。李布春深有感慨地说。

  2015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积极推进基本民生保障制度改革,推进低保标准动态调整工作,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从2015年7月1日起,我市城镇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4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20元;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3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60元。增幅分别达到15.6%和27.8%。据介绍,目前全市有14885户35500多名低保对象,其中城镇3784户7300多人,农村11000户28200多人。2015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10800万元,让全市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2015年,我市继续加大对低保对象的核查,加强申请对象核查,加快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各项工作的落实,提高低保的准确率,通过入户核查和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行有进有退的机制,实行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