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将推进低保制度城乡统筹 6月底前完成城乡低保标准提标

06.02.2015  20:24

      原标题:6月底前完成城乡低保标准提标

      2月5日,记者从2015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获悉,今年将推进低保制度城乡统筹,6月底前完成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提标任务,确保我省城乡低保标准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目标。

      去年,我省社会救助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省政府出台《海南省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建立社会救助厅际联席会议暨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琼海、澄迈等14个市县建立了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在乡镇、街道、农场设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事务服务窗口285个,首次将“低保对象准确率”纳入市县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考核指标,在海口、昌江开展“救急难”工作试点,探索建立“救急难”制度。

      截止2014年,全省低保对象14.6万户、35.9万人,城乡低保月平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370元、260元,累计支出城乡低保资金8.2亿元;113所五保供养机构完成法人登记,全省共有五保供养对象3.3万人,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459元、380元,集中供养率为7%,累计支出供养资金1.25亿元;全省城乡医疗救助56.7万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9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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