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伪造国家机关印章……陵水英州派出所原所长受审

30.10.2021  13:54

  为入党,水公安局英州派出所原所长符某某竟找人伪造党支部印章,在伪造的志愿书、考察表、公告、请示等材料上盖章。10月28日,陵水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符某某受贿、伪造国家机关印章一案。为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纪法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深刻认识职务犯罪的危害,陵水纪委、陵水公安局、海南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吊罗山林区分局组织党员干部现场旁听庭审。

  开庭现场。陵水法院供图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9月至2020年6月期间,符某某利用担任英州派出所负责人、所长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多次索要他人财物共计15.804万元。2020年9月6日,符某某经通知到陵水县监察委员会接受调查,调查期间退缴赃款14.604万元。

  2019年底到2020年间,符某某为了获得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到三亚市明珠广场附近找人伪造党支部印章,并用该伪造印章盖在其伪造的志愿书、考察表、公告、请示等材料上,将上述伪造的材料上缴单位政工部门。

  开庭现场。陵水法院供图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符某某及其辩护人分别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被告人表示认罪悔罪并进行了最后陈述,本案将择期宣判。

  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筑牢政治忠诚的重要方式,也是陵水法院在职务犯罪审判工作中一直坚持的普法宣传举措。通过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切实增强政法干警“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永葆政法干警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