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之间因矛盾引发故意伤害案 省检二分院举办公开答复会

30.10.2020  22:45

    为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送法进入百姓家,给被害人送上检察关怀,日前,省检二分院在当事人家里举办两起案件的公开答复会,对申诉案件进行释法说理,向申诉人罗某甲送达法律文书、宣布救助决定、发放救助金。当地省人大代表、镇人大代表、律师、村干部、特殊教育学校老师受邀参加。

      当事人罗某甲是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2018年某日上午,罗某甲携带一把砍柴刀在东方市某村的茶店喝茶时,与在该茶店喝茶的罗某乙发生冲突,被在场群众阻止。经法医鉴定,罗某甲右侧气胸、右侧9-11后肋骨折轻伤二级,左眼轻微伤。东方市人民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对罗某乙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罗某甲不服向省检二分院提出申诉。

      省检二分院受理其申诉后,通过认真审查卷宗、听取申诉人意见、向原办案人员了解情况等方式,认为东方市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存疑不起诉决定并无不当,同时,发现申诉人为多重残疾,属一级残疾,其妻子为肢体残疾,属三级残疾,申诉人家庭已列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经审查认为,申诉人罗某甲系聋哑人,现丧失劳动能力,家里失去主要经济来源,属双残疾家庭,夫妻均无劳动能力,靠低保维持生活,申诉人被打伤后,住院治疗花费巨额医疗款及护理等费用,罗某乙仅向其支付部分医疗款,其家庭生活因案陷入困境,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给予其司法救助。同时督促村委会通过当地威信高的长者主持,做好双方和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公开答复会上,省检二分院对申诉案件释法说理,向申诉人送达法律文书、宣布救助决定、办理发放救助金手续,申诉人及其亲属当场对检察机关表示感谢。

      该案是邻里之间因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省检二分院在认真审查刑事申诉案件的同时,发现司法救助线索并及时启动救助程序,防止因案增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