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网涉严重经济犯罪:“保护费”伤害了谁

11.09.2014  10:10

  “保护费”伤害了谁?——21世纪网涉嫌严重经济犯罪案件透视

  “媒体作为一种公权力,如果使用它的人心怀不端,造成的危害将无法想象。长此以往,我们不仅不会成为社会进步的推动者,相反会成为价值毁灭者。

  9月7日,在上海公安机关某关押场所,涉嫌犯罪的21世纪网总裁刘冬如是忏悔。再过一天就是中秋节,但在今年的这个万家团圆之夜,他注定无法与家人相聚了。

  连日来,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21世纪网涉嫌严重经济犯罪案件仍在持续舆论发酵。这起案件因何进入警方视线?目前有何最新进展?由此将揭开怎样的黑幕?随着侦办的逐步深入,是否会引发更大风暴?

  带着这些公众关切的问题,新华社记者深入专案组,采访了部分犯罪嫌疑人及办案民警。案情触目惊心,更发人深省。

  “广告费”实为“保护费”涉嫌非法牟利数亿元

  9月3日晚,上海市公安局通报的一条消息,在很多人看来无异于一枚重磅炸弹,惊起波澜万千——

  “上海市公安局于日前侦破一起特大新闻敲诈案件,涉案的21世纪网主编和相关管理、采编、经营人员及上海润言、深圳鑫麒麟两家公关公司负责人等8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涉及上海、北京、广东等省区市的数十家企业。

  消息公布的次日,关于财经新闻行业“有偿沉默”的讨论即在网上散播开来。

  有人直言:“有偿沉默”是业内公开的秘密,追究起来可以入刑,被查是早晚的事。也有人发问:这次为什么是21世纪网出事?

  记者了解到,21世纪网进入公安机关视野,正是源于一些企业和个人的举报。多名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显示,被21世纪网涉嫌敲诈过的企业“实在太多”,站出来举报的还只是小部分。

  犯罪嫌疑人、《21世纪经济报道》副主编、21世纪网总裁刘冬介绍,21世纪网本是《21世纪经济报道》的网络电子版,2010年,出于发展考虑,报社管理层决定让21世纪网独立运营、独立核算,由刘冬担任负责人。

  “我们的策略就是利用报纸的影响力,迅速拷贝报纸的新闻模式,刊登原创性、以深度见长的负面报道,吸引拟上市或已上市公司的关注。”刘冬说。当时,国内企业正以日均数家、十数家的速度大量上市,这为一些财经媒体提供了巨大的牟利空间。

  刘冬四处招兵买马,作出明确分工——犯罪嫌疑人、21世纪网主编周斌负责新闻采编工作;犯罪嫌疑人、21世纪网广告部副总经理莫宝泉等人负责广告业务,与企业洽谈“合作”事宜。

  专案组查明,21世纪网通过公关公司招揽介绍和业内新闻记者物色筛选等方式,寻找具有“上市”“拟上市”“重组”“转型”等题材的上市公司或知名企业作为“目标”对象。对于愿意“合作”的企业,在收取高额费用后,通过夸大正面事实或掩盖负面问题进行“正面报道”;对不与之合作的企业,在21世纪网等平台发布负面报道,以此要挟企业投放广告或签订合作协议,单位和个人从中获取高额广告费或好处费。

  按照刘冬的指示,周斌每周组织召开选题会议,选择未与21世纪网建立“合作”关系的公司作为报道对象,撰写负面报道在21世纪网上刊登;涉及重大、敏感题材的,则报给刘冬审定。

  “负面报道出来后,被报道的公司就会主动找上门来,或者通过公关公司找我们谈合作,一般都是以广告合同的形式,费用大致在20万至30万元之间。”周斌供述,“广告合同”一旦签好,他就会通知编辑部门将网上的相关负面报道删除。

  “实际上,那些被负面报道的企业并不需要在21世纪网投放广告。”刘冬说,这是企业为了息事宁人被迫支付的费用,也可以说是“保护费”或者“拜山头”。

  那么,为什么众多企业都会选择息事宁人,乖乖交纳“保护费”?

  “一个企业上市,会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那么企业在准备上市的过程中,如果媒体上出现了针对该企业的负面新闻,这个企业上市就会搁浅,或者被证监会调查而取消上市资格。所以,企业在上市前会不惜一切代价维护正面形象,不能出现负面报道,不管这些报道是真实的,还是不真实的。”刘冬坦言,对于已上市公司来说,负面报道也会令其经营受影响或股价下跌。

  犯罪嫌疑人、21世纪网记者王卓铭说,用负面报道敲诈企业是行业内的潜规则。“这也是集体行为,公司上下都这么干。

  刘冬的供述也印证了这一点。他交代,报社管理层对21世纪网的业绩考核中,有一条就是要覆盖70%至75%的当年新上市企业,与它们签订“广告合同”,每年都有数千万元的指标。他本人也要求周斌、莫宝泉在工作中体现利益的最大化。

  “签订合同后,我们会把这些企业名单统一交给采编部门,要求他们不写这些企业的负面新闻。”刘冬说,如果还是有记者“不慎”报道了其中一些企业,在企业的“危机公关”下,对于有长期合同、关系较好的公司,就会马上撤稿;对于关系一般、短期合同的公司,就会要求对方增加广告费用或者延长广告年限。

  云南企业祥云飞龙就曾有过类似的遭遇。2014年6月,21世纪网记者朱益民对祥云飞龙进行了一个月的秘密采访,并撰写出负面报道准备上网。

  “他们打电话给祥云飞龙的高层,并且发采访提纲。祥云飞龙是我公司的客户,而且之前跟21世纪网已经签了30万元的合作协议,可他们还是写了负面报道。”犯罪嫌疑人、深圳鑫麒麟公司负责人邢达说。

  “祥云飞龙的高层很气愤,让我帮忙公关21世纪网。我当时找到了刘冬、周斌,但他们说没什么办法,不会轻易撤掉。刘冬要我去跟广告部的莫宝泉商量。”邢达说。

  邢达找到莫宝泉后,对方给他开了条件——“要客户(祥云飞龙)与他们重新签订为期三年、总额100万元的广告合同,第一年的钱要尽快付,这样才可以把朱益民的文章从网上撤掉。”邢达供述,祥云飞龙当时正借壳上市,高层为了维护企业形象,只好同意支付这笔费用。

  据刘冬供述,在21世纪网的广告费用中,还专门留取了一部分作为“主编基金”。稿件被撤掉的记者会获得考核加分,到了年底,根据各个记者的分值发放不同数额的奖金,作为撤稿的补偿。

  据专案组初步核查,2010年至今,21世纪网平均每年与100多家拟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签订“广告合同”,累计收取费用数亿元。

声明:所有来源为“海口晚报”、“海口网”的内容信息,未经本网许可,不得转载!本网转载的其他文字、图片、音视频等信息,内容均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网观点,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您发现本网转载信息侵害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0898-66835631(传真),我们将及时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