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发生1死1伤事故 海口一工地分包单位、劳务单位被处罚

11.10.2020  17:30

      2020年9月23日,海口市住建局作出的决定通报称,该局下属单位海口市监督站在对位于秀英区滨海大道北侧的海南国际会展中心二期扩建项目工地检查时,发现该项目施工专业分包单位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行为。为加强监管,营造诚信的市场环境,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相关规定,海口市住建局决定对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扣3分,并在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上公示,有效期3年。

      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随后从海口市秀英区安全生委员会办公室的调查报告上看到,2019年12月12日10时左右,在滨海大道海南国际会展中心二期扩建项目主序厅屋顶发生一起高空坠落伤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8万元。

      接到事故报告后,秀英区应急管理局立即派员赶赴事发现场,会同海口市住建局、市公安局秀英分局、秀英区总工会、长流镇政府等单位开展事故初步调查和善后处置工作,同时及时将事故情况向秀英区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和《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秀英区政府批准,成立了多部门组成的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12.12”一般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人民检察院、区应急管理局常年法律顾问参会,同时聘请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管理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经调查,云南城投众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施工总包单位,钢机构分包单位为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

      当天上午9时40分左右,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执行经理李仁兵刚好在屋面上进行安全、质量及进度巡查,在离坠落点12米左右背对事故发生位置与施工队现场负责人颜化好(钢机构劳务分包负责人)交流工作,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上报总包领导,并组织救援工作。之后,将2人送海南肿瘤医院抢救并通知家人,经医院全力抢救,沈某某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颜前某身体多处骨折,无生命危险。

      事故调查组认为,死者沈某某在指挥吊钩下降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纪律,对高处作业的安全风险认识、分析和判断不足,不认真履行职责,在作业环境突发嘈杂等紧急情况下不及时向吊车司机下达停钩指令,造成吊钩压穿屋面压型钢板形成孔洞,致使2人同时从屋面高空洞坠落,是该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间接原因是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组织协调不力,对劳务公司、劳务人员施工违反安全生产纪律,未及时发现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在沈某某未能及时向吊车司机下达停止吊装作业指令等不安全行为发生时未能及时纠正制止,是该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一。

      通报指出,杭州启升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作业人员安全生教育培训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主要管理责任。建议由秀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对其处罚25万元。安全员王利锋未认真对周边环境进行隐患排查,建议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内部处罚。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劳务公司、劳务人员施工违反安全生产纪律,未及时发现及时制止,造成安全生产事故负有一定的监督管理不到位的责任,应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建议由秀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对其处罚25万元。对项目执行经理李仁兵建议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内部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