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传达学习省委六届六次会议精神--灾后重建和廉政建设剑指“一把手”

13.08.2014  12:37

        本网讯(记者陈 涛)8月12日,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党组书记董宪曾主持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六届六次会议通过的《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律监督责任的意见》和罗保铭书记的讲话精神。厅领导周文雄、刘保锋、姚建勇、刘闯以及厅机关各处室主要领导、厅直属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参加会议。

    在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后,董宪曾厅长指出,我省交通运输行业点多、线长、面广,重点项目多,社会关注度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核心是党政“一把手”。厅领导班子、厅机关各处室和厅直属各单位主要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廉洁自律,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各级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一把手”要带头履行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为我省交通运输行业和谐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他强调,厅领导班子、厅机关各处室和厅直属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切实做到风清气正;要善于从已发生的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筑牢“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思想防线,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根基。

  会议强调,厅直属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委六届六次会议精神,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扛起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担当。要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0条规定的执行情况,持之以恒地整治“庸懒散奢贪”、“吃拿卡要拖”等不正之风;要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生活纪律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要严肃追责;要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系统链条,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上级约谈下级、“一案双查”和典型案件通报制度,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确保“两个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会议指出,受超强台风“威马逊”影响,我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遭受严重灾毁。当前,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灾后重建工作的总体部署,要力求做到灾后重建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相结合,要充分发挥交通运输各级部门“一把手”和各市县政府、公路管养部门的主体作用,深入开展灾后公路水毁工程恢复重建工作,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将保障群众安全出行作为恢复重建的主要任务,大灾之年大干5个月,全面提升公路通畅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

    会议要求,要建立“一对一分片包干”的工作机制,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全省灾后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作。要强化管养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技术服务,帮助加快修复进度和修复质量。

  各市县交通运输局要具体负责组织地养县道、乡道及村道等农村公路的恢复重建工作。主要任务一是抢修保通。要本着“先抢通后修复,先干线公路后农村公路”的原则,实现救灾物资进得去、群众出行出得来,8月20日前完成阻断路段便道便桥抢修,恢复通行;二是灾后重建。要本着“确保恢复灾前服务水平,适当提高防洪标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公路的防排水设施,提高公路的防灾抗灾能力。高速公路除特别严重灾毁点外,其余水毁路段8月30日前修复完毕,并恢复灾到前水平;国省干线9月15日前完成一般水毁点的恢复重建工作,公路路容路貌、通行能力、服务水平基本恢复到灾前水平。2015年5月30日前完成桥梁全毁点的恢复重建工作,农村公路实现通达、通畅,6月30日前基本完成桥梁全毁水毁点的恢复重建工作,干线公路防灾抗灾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会议还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水毁公路恢复重建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在思想上绝不能有丝毫懈怠。各级领导干部要靠前组织指挥,带领本单位干部职工扎实抓好水毁公路恢复重建的每一项工作;要核实灾情,排查隐患。要组织技术力量深入公路水毁现场,建立受毁公路数据库;要本着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原则,落实核灾责任人;要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公路设施水毁隐患点的巡查排查力度,设置警示标志,随时监测险情,确保广大群众生命安全;要以人为本,注意安全。要注意抢通人员自身安全,防止伤亡事故发生。对险难路段水毁工程,一时难以修复的,要采取简易的沙袋填、堵、挡等方式,防止灾情扩大。要加强公路巡查,设置警示标志;要科学分析,精心设计。要坚持修复与适度提高相结合,及时确定合理的修复方案。要加强设计审查把关,组织专家对严重水毁路段、地质复杂路段、高边坡路段修复及桥梁重建设计方案认真审查,保证修复方案科学、安全、合理;要精心组织,确保质量。要参照标准化建设要求,规范水毁工程工地建设、施工工艺、过程控制、施工机械和模板管理,提高水毁修复工程管理水平;要千方百计,筹集资金。一是积极筹措和争取中央补助资金用于灾后抢险重建。二是贯彻“依靠群众、依靠集体力量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及省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方针,坚持自力更生,不等不靠。三是制定相应的扶持补助优惠政策,调动灾民修复乡村道路的积极性。四是通过整合国家及省级部门补助资金,出台配套政策和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水毁修复实施。五是加强水毁修复资金的审计、财务监督,确保公路灾后重建资金专款专用,切实发挥水毁修复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