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关于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

19.10.2017  02:08

 

中共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

关于 巡视 回头看 整改情况 的通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1月26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我厅党组进行了“回头看”巡视。5月27日,省委巡视组向我厅党组反馈了巡视“回头看”意见。6月22日,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代表省委集体约谈了厅党组主要负责人,指出问题,言明责任,传导压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切实肩负起巡视“回头看”整改的重大政治任务

        厅党组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引,坚持把巡视“回头看”整改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相结合,作为加强机关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契机和抓手,通过扎实有序的集中整改,初步解决了一些突出问题,有效传导了责任压力,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深入传达学习,切实增强整改自觉。 省委巡视组对我厅党组巡视“回头看”情况反馈会召开后,厅党组立即于当日召开2017年厅党组第15次会议,集体学习讨论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在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动认领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巡视“回头看”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成立了以厅党组书记、厅长何琳同志为组长,各分管厅领导为副组长,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力以赴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6月5日,召开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传达省委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和省纪委常委、副书记张东斌在六届省委第十四轮巡视“回头看”情况反馈会上的讲话精神,布置我厅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同时,将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印发到各党支部,通过集中学习讨论、讲党课、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多种方式,努力形成抓整改、促落实的合力。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精心制定整改方案。 厅党组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条分缕析,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经多次讨论,研究制定了《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巡视“回头看”意见整改实施方案》,列出了7个方面23条整改事项,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同时,建立了整改台账,每项整改任务都明确了具体措施、责任领导、承办部门和完成时限。按照省委巡视组的要求,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即知即改,立改立行;对涉及深层次体制机制改革的问题,或者属于历史原因、情况复杂,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作为长期整改任务,远谋近施,持续深入推进。

        三是突出主体责任,确保取得整改实效。 坚持厅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既率先整改、做出示范,又履行好分管责任,督促监督分管领域抓好整改。厅党组书记、厅长何琳同志切实履行巡视“回头看”整改的第一责任,先后主持召开5次厅党组会、3次领导小组会议、2次责任分解协调会议、1次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整改动员部署会,研究决定重大整改事项,统筹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厅党组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及时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抓紧抓实分管领域整改责任。尤其是在7月6日召开的厅党组巡视“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成员聚焦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对号入座,主动认领问题,逐项对照检查,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反思出现问题的原因,进一步明确了整改方向和措施,更加坚定了抓好整改的信心和决心。厅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定期、不定期和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同时,厅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还编发5期《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简报》,加强指导督办,确保顺利推进。

        二、紧紧围绕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 关于“ 分工责任界限不清 、职能重复 交叉 ”问题

召开厅党组专题会议,对厅领导分管工作进行调整,进一步明确了联系分管的单位和处室、具体事务及职责。其中,再次明确省社保局、省就业局与省厅分管领导的职责分工主要体现在归口“联系”而不是“分管”。同时,向省编办请示进行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明确了厅机关各处室职权目录。

(二)关于“ 违反 三重一大 决策程序 ”问题

省就业局原党组针对组织人才市场就业大楼中未按党组相关议事规则执行的问题,认真落实省委、省人社厅党组的有关规定,加强重大事项的请示报告,并认真查找局党组议事程序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修订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聘任常年法律顾问,努力做到依法办事。 

(三)关于“一些 下属单位班子成员长期空缺 ”问题

1月份,经省委组织部任命,已配齐省就业局班子。至目前,因机构设置调整,原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更名为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空缺的一名副院长即将通过竞岗产生。其他厅属单位班子成员已配齐。

(四) 关于“未 及时出台 我省 就业补助资金政策 ”问题

目前,我厅正积极配合省财政厅,并代拟了《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下一步,将加强与省财政厅的沟通协调,争取于2017年年底前研究通过并印发实施。

(五)关于“ 就业创业工作力度不够 ”问题

逐步减少分配给省本级使用的中央补助资金,其中,2016年度分配省本级资金较2015年减幅46%。合理编制2017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加强对上一年度就业补助结余资金和当年度新配套资金的统筹安排,其中,中央转移支付我省的第二批就业补助资金,已由省财政厅全部分配到各市县。省就业局制定了14项业务规程,加快了支出进度。扶持创建一批创业孵化基地,推动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为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提供良好平台。实施海南省创业大赛,推动更多项目成功落地。继续做好创业孵化基地及相关高校、市县等示范点的创建工作,发挥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的政策效应。

(六)关于“ 落实国家医保政策制度有偏差 ”问题

根据省政府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有关规定,从2015年1月起,除三亚市已实施城乡居民医保整合,涉及到新农合制度衔接外,其他市县暂停止执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政策,同时为了确保居民的待遇不降低,我厅将统筹基金支付门诊特殊疾病病种范围扩大到30种并相应提高了待遇标准。根据省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要求,我厅起草了全省整合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后由省医改办上报省政府予以印发,文中明确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工作由省医改办牵头。下一步,我厅将积极配合省医改办研究制订覆盖全省城乡居民的普通门诊统筹政策。目前,三亚市、陵水县已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七)关于“ 执行国家社保基金监管有关规定不到位 ”问题

由于我省城乡居民医保归属两个不同部门管理,居民医保由省人社厅管理,新农合归属省卫计委管理,双方信息系统没有兼容,导致出现重复参保问题。下一步,我厅将按省政府的部署与省卫计部门一起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复参保、重复享受待遇和重复报销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改。联合海口市农商银行、海南农村合作联社升级社保缴费系统,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均实行非现金缴费参保。通过“核三”系统设定规则限制,对已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从系统上予以封锁,防止重复参保。积极配合做好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系统建设,避免重复参保、重复享受待遇情况的发生。

(八) 关于“ 党内政治生活缺乏严肃性战斗性 ”问题

7月6日,厅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一步对省就业局原局长林志向等人违纪违规问题深入剖析根源、吸取教训。印发了《省人社厅系统十八大以来处级以下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对厅系统十八大以来少数处级以下干部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国法惩处的案件进行剖析,并通报全系统进行警示教育。7月10日,省就业局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视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从思想上查找出现问题的根源,提出整改措施。

      (九) 关于“ 抓基层党建工作不深入 ”问题

加强厅系统党建工作。建立厅机关党建工作联系制度,成立厅系统党建工作联系协作组。厅机关党委加强对基层党组织抓党建情况的督促检查。经厅机关党委批准,6月29日,省技师学院召开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大会;7月10日,三亚技师学院党委换届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党员大会。今年以来,召开的23次厅党组会议中,16次研究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7月中旬,厅党组、省纪委驻厅纪检组联合对省社保局党组、省就业局党组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执行准则条例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督促其全面履行主体责任。省就业局完成了机关党委换届(局党组书记当选为机关党委书记),并严格按照省直机关工委的部署,集中精力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省技师学院建立健全落实“两个责任”各项配套规章制度,落实“一岗双责”,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行政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的局面    

(十)关于“抓思想建设不力”问题

组织召开厅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印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开展“建功美好新海南、献礼党的十九大”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时重要讲话和贯彻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专题学习实践活动方案》,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全国全省“两会”和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6月5日至7月5日,在厅系统开展以“锤炼坚强党性,传承清廉家风”为主题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厅机关党员干部到省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基地海口监狱接受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并进行了法律知识测试。按照省直机关工委要求,组织全厅机关党员干部进行了“建功美好新海南,献礼党的十九大”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时重要讲话和贯彻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专题学习实践活动理论知识测试。用1万多元党费购买了《省委书记推荐的一套书》供各支部学习。

        (十一)关于“抓组织建设不实”问题

        针对机关党委未按期换届,2016年12月19日,召开厅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厅机关党委。今年6月底,完成了厅机关各党支部换届工作,批准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厅劳动关系处党支部。6月7日,省就业局完成了离退休人员党支部和流动人员党支部的换届,为离退休党员安排固定活动场所、为全部联系到的142名流动党员建立了微信群,以正常开展支部生活。对脱钩后的天涯公司5名党员,积极联系省非公经济党工委,并于6月20日将5名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到了省工商联会员企业党委。

(十二)关于“抓制度建设不严”问题

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八项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主题党日制度、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经常性提醒和批评制度。编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必做要求》,分党组(党委)、党员领导干部、党支部、党员和厅学习教育办五个层级,分年、半年、季度、月、周五个时段,落实党建工作任务。对厅机关各党支部2017年上半年党内笔记本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作了通报,从检查情况来看,厅机关各党支部能较好地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结合我厅第一个主题党日,要求各党支部7月份召开“对标七个前列、推进人社工作”主题组织生活会。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组织开展厅系统2015—2017年“七一”表彰活动,在表彰大会上,厅党组书记、厅长何琳还为全体党员讲党课。省社保局列出各支部详细整改清单,逐一进行整改督查。目前,省社保局完成了退休人员党支部换届,对所属党支部各种会议、活动的记录进行逐项检查点评和统一规范;各支部成立了数目不等的党小组,按要求召开了组织生活会。省就业局局长赵微、省社保局局长张霄峰分别给厅系统全体党员上了一堂党课,各支部也按要求组织上了党课,进行了一次专题党课学习。省技师学院制定了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并把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情况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及评选先进单位的主要考核内容。

(十三)关于“对‘两个责任’重视不够”问题

5月8日,印发了《厅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厅系统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及其成员职责分工和各种工作制度。6月13日,对厅机关改进作风专项整顿活动情况进行了专门检查和通报。结合7月份进行的省直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执行准则条例情况自查自纠工作,修订了《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组织进行了厅系统2017年年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

(十四)关于“运用和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到位”问题

印发了《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与省纪委驻人社厅纪检组工作联系办法(试行)》。4月6日,针对原劳动保障监察总队4名同志存在的公车私用、履行公车管理使用制度职责不到位等问题,省纪委驻厅纪检组周承志组长对上述4名同志进行了诫勉谈话,以示警示。为指导厅系统各级党组织运用和把握好监督执纪,4月21日,省纪委驻厅纪检组、厅机关党委联合召开厅系统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座谈会,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围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这一主题,尤其是如何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深入开展了讨论交流。分管厅领导对分管处室人员在职务晋升、岗位交流、有问题苗头等方面都能及时开展谈话提醒。2016年以来,共组织厅系统相关人员开展提醒廉政谈话25人次,诫勉谈话18人次,党纪政纪处分11人。

      (十五)关于“在干部管理上不敢较真碰硬”问题

2月14日,厅党组召开会议决定,免去省就业局一名有违纪违规问题的正处级领导干部职务,改任调研员。会后,厅党组书记、厅长何琳同志和张一峰副厅长对该同志进行了约谈,结合省直机关纪工委的处分决定及厅党组的处理意见,严肃指出了该同志的错误,并要求其立即改正;该同志当场表示服从组织处理。厅党组针对一些苗头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纠正。7月7日,省就业局党组修订了《请假与公务外出考勤管理暂行规定》,以严格干部的日常管理。省技师学院党委针对某职工超过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的问题,根据相关党规规定,对其作退党处理;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其作出解聘处理。

      (十六)关于“ 少数干部执行个人事项报告不严 ”问题

针对少数干部执行个人事项报告不严的问题,利用厅系统“人社讲坛”平台,专题讲解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注意事项,并组织观看教育光盘、印发《填报指南》《辅导百问》等,要求全体处级干部认真学习。安排专人对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的完整性进行审核。从严处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5月11日,厅党组会议专题听取了厅机关2016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情况汇报,决定对在重点抽查核实以及随机抽查核实中存在漏报问题的10人给予批评教育,1人予以诫勉处理,并在厅系统点名通报批评。省社保局也举一反三,将有关情况向全局进行了通报教育。

(十七)关于“廉政风险防范工作不到位”问题

        组织对厅系统行政职权目录和廉政风险防控点进行重新梳理,共梳理出行政职权129项,绘制廉政风险防控表象图112个。7月3日,厅党组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厅系统行政职权目录及廉政风险防控点》,并汇编成册下发各单位遵照执行。省社保局组织开展全省社保经办系统风险防控专项检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

(十八)关于“违反财经纪律及会计制度”问题

我厅根据省审计厅的年度审计报告,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规定,及时清理各项往来款。经报省财政厅同意,核销了往来挂帐款项。省技师学院针对其一个部系违反财经纪律和校企合作的相关规章制度的行为,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车辆工程系班子成员行政警告、通报批评、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等处分,并督促其将培训费全额上交学院。

    (十九)关于“直属单位不按规定进行招标采购和违规担保贷款”问题

        省社保局2017年工伤预防支出,严格依据《工伤保险经办规程》《海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实施政府采购。省社保局还规定,对服务类批量采购金额在标准限额以上的社保基金支出服务项目全部进行市场化运作,实施政府采购。2015年,省社保局按照规定完成了与省社保研究会的脱钩工作。省就业局加强就业创业贷款担保工作监管,自2016年1月起全面停止发放新贷款,成立追收工作小组,集中力量追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2007年以来所有的担保贷款逐笔进行了概况审计和合规性审计,对贷款的反担保人发函提醒,对涉嫌骗取的贷款进行排查,力争全部追收回涉嫌骗取的贷款。

(二十)关于“未能及时完成下属单位注销工作”问题

2016年10月开始,省人社厅、省就业局全力推进海南南方劳动力培训服务中心、省职业技能开发服务中心的注销工作。2016年10月,省就业局就已解除海南南方劳动力培训服务中心与全部职工的劳动合同,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其经济状况进行了审计。同时,还积极协调省财政厅、海口市工商局及美兰区有关部门,请求帮助解决中心职工的经济补偿和税费补缴以及龙舌坡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问题。

      (二十一)关于“未能及时重启省人才市场就业大楼建设 问题

巡视整改期间,省就业局追回了省人才市场就业大楼建设期间被骗取的空调款,对该项目的后续建设进行了资金测算,2016年以来,积极协调省人才办、省发改、财政、国土、住建及海口市有关方面,努力重启该项目的建设。

(二十二)关于“对信访工作重视不够、一些窗口单位工作人员为民服务意识不强”问题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每月对信访人进行一次回访工作,认真收集信访人对信访问题答复的反馈意见。提高服务质量,坚持每周用半天时间进行业务学习和交流工作心得,每半月召开一次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处务会,提高信访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强化信访源头管理,健全维稳网络和矛盾隐患排查机制,坚持矛盾纠纷排查与化解相结合,将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做到诉求合理的全部解决到位,部分诉求合理的部分解决。坚决杜绝因合理诉求处理不及时导致越级上访的发生。省社保局对2016年海南省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评价电视直播曝光的问题,成立调查工作组,经核实后,对2名当事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并调离原工作岗位。我厅针对这一问题,及时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了作风整改专项行动,进行了警示教育。

(二十三)关于“违规报销、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2017年3月28日,厅党组研究对原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总队长余干珠同志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经省人社厅党组、省纪委驻厅纪检组的联合调查、审理,形成了《关于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原总队长余干珠违纪案的审理报告》。7月3日,经厅党组会议研究,给予余干珠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上报省直纪工委审批,并责令其退回违规报销差旅费。针对原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1名总队领导公车私用问题,为严肃纪律,教育本人和全系统干部职工,经厅党组研究决定,责令其向厅党组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省人社系统通报批评;责令原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对公务用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并对原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省委巡视组向我厅党组移交的巡视“回头看”问题线索1件,目前,正在组织力量按照程序办理当中。

        四、巩固拓展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成果,着力构建管党治党长效机制

        两个月的集中整改告一段落,继续深化和巩固拓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成果永远在路上。下一步,厅党组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发扬“钉钉子”精神,弘扬“椰树”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力度,扎实做好后续整改工作,不断深化和巩固拓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成果,着力构建管党治党长效机制,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一)继续推进整改,巩固拓展巡视成果。 以这次巡视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继续深挖问题根源,突出整改实效,在前两个月集中整改的基础上,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对已经整改的要长期坚持,并适时组织检查,防止老问题反弹;对需要一段时间落实的,紧盯不放,持续推进,一抓到底。年底前,厅党组将组织开展巡视整改情况“回头看”,确保巡视反馈的问题得到切实解决、移交的问题线索得到有效处置、提出的意见整改到位。

   (二)尊崇党章,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厅党组要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大研讨大行动”活动和深化整改成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确保党的集中统一。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着力健全选人用人制度,确保选好用好管好党员干部。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等,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条件选人用人。强化厅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凡提四必”和“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五个不准”的要求,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组织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注重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既真心关爱干部、鼓励支持干部干事创业,又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确保干部健康成长。

   (四)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着力构建管党治党长效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进一步简政放权和转变职能,完善权力制约机制,进一步规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厅党组成员、各单位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的监督管理,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领导班子议事制度,建立厅内部巡察制度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监管,扎紧扎牢制度的笼子,防止权力滥用。

为持续深化和巩固拓展巡视“回头看”整改成果,着力构建管党治党长效机制,厅党组将厅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合并,成立厅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整合工作领导力量,明确职责任务、工作方式和工作制度,坚持每年至少对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形势分析,查找问题,对症下药,拿出实招硬招,综合施策,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高管党治党水平,为海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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