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的通知》的通知

16.11.2016  14:03

琼建审批函〔2016〕662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洋浦规划建设土地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的通知》(建市资函〔2016〕1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的业绩信息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住建厅审批办子网站(网址:http://www.hizw.gov.cn/spb-18.html)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对申请办理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升级的建筑业企业,未进入我省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的企业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三、我厅已于2014年建立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制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相关要求,我厅将继续加大业绩核查工作力度。在本省级行政区域内的业绩核查工作,由我厅根据企业的资质申报情况,将需要核查的业绩内容发函至项目所在地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由项目所在地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核查其真实性。业绩核查的具体要求按照《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工作的通知》(琼建审批〔2014〕169号〕)实施。
  四、对我省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企业的业绩核查结果,我厅将组织抽查。对不认真核查或出具虚假核查意见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五、对业绩核查或抽查中发现资质申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我厅将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严肃处理,对其申请事项不予行政许可,一年内不受理该项行政许可,并在我厅网站予以通报,记入不良行为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的通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