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以继日查问题 “抛洒滴漏”被遏制

04.09.2020  11:21

      8月28日下午,海口市城市管理督察支队召开渣土车联合整治工作总结会议,对在8月7日至8月28日期间开展的渣土车联合整治行动进行工作总结,交流整治经验,验收整治成效,并下发对渣土车整治案件的处罚依据和要求的通知。市城市管理督察支队支队长屈冠峰主持会议,渣土车专项联合整治组全体人员参加。

      持证上路

      “抑尘治渣”显成效

      根据市市政管理局关于迎接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工作的部署,市城市管理督察支队、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交警、交通等部门成立渣土车专项联合整治组,夜以继日地开展渣土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8月7日至8月28日,渣土车专项联合整治组累计出动404人次、73车次前往4个区开展整治行动,共巡查在建工地148个,渣土车155辆,发现各类违章共139宗,处罚28宗案件,处罚金额77100元。其中,秀英区巡查工地40个,检查渣土车19辆,立案19宗,处罚7宗,处罚金额15900元;龙华区巡查工地57个,检查渣土车43辆,立案40宗,处罚2宗,处罚金额10000元;琼山区巡查工地22个,检查渣土车54辆,立案45宗,处罚18宗,处罚金额46200元;美兰区巡查工地29个,检查渣土车39辆,立案35宗,处罚1宗,处罚金额5000元。

      此外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工地9个,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车辆51辆,未密闭运输车辆62辆,路面污染14宗,工地门口路段污染3宗。

      会上,市城市管理督察支队考评大队大队长陈明林作本次渣土车联合整治工作总结。陈明林表示,渣土车专项联合整治组在前期的巡查过程中,发现多处建筑工地管理不到位,随意处置建筑垃圾的违章行为较多,具备处置建筑垃圾资格的渣土车较少,车辆老化、未密闭运输导致遗撒污染等情况较多。但在后期的整治行动中,问题渣土车的违章数量明显减少,运输车辆都能做到持证上路。

      执法人员核查渣土车驾驶员的相关证件

      依法处罚

      信用惩戒治顽疾

      会议传达了市城市管理督察支队《关于对渣土车联合整治案件依法处罚的通知》,该通知对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运输车辆未按规定密闭遮盖、运输车辆未按规定密闭遮盖造成遗撒污染路面等违章行为给出了详细的处罚要求。

      联合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要求在每周五报送一次案件处理结果,各区所有案件必须严格落实处罚,限一个月内查处的案件要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依照法律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各单位统计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义务当事人信息资料,两个月内报送一次至市城市管理督察支队,通过纳入诚信平台,实施信用惩戒。

      总结会议肯定了渣土车专项联合整治组的工作成绩和工作态度。“大家在整治行动中表现得非常出色,按时行动,着装统一,认真负责地完成工作任务,即便是夜间执法也不松懈。”屈冠峰说,本次渣土车专项整治行动立案宗数多,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后续案件处理方面,各单位要严格遵照通知规定执行,严厉打击渣土车违章行为。

      总结经验

      盯住难点不放松

      经过20多天的联合执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工地渣土污染路面和渣土车辆带泥上路、抛洒滴漏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渣土车辆从整治初期的“一抓一个准”,到现在违章率大幅降低,基本能做到持证上路。

      渣土车专项整治行动虽已收官,但对渣土车辆的日常监管工作并不会因此结束,而将成为常态化城市管理工作的一项内容。

      屈冠峰表示,今后的巡查执法工作也将总结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盯住重点、难点问题不放松,不断巩固此次整治成果,确保整治效果不反弹,从根源上防治扬尘污染。

      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整洁的市容环境,实现海口大气环境质量节节升,切实提升城市居民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