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试点开闸 专家:房产估值是争议焦点

24.06.2014  11:19
   

  23日,保监会公布《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7月1日起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将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地开始实行。对此,多位专家表示“以房养老”前景并不明朗,它是养老体制的补充,但未来风险的关键问题还是在于房产的估值上可能出现争议,老年人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以房养老”国外很普遍 国内是养老体制补充

  所谓“以房养老”,即房屋产权拥有者把自有产权的房子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在综合评估借款人年龄、生命期望值、房产现在价格等因素后,每月给房主一笔固定的养老金,房主继续获得居住权。

  “以房养老”在国外是一种较为普遍的养老方式,《郑州晚报》在4月9日的报道中提到,美国政府和一些金融机构还推出“以房养老”的“倒按揭”贷款,对象为62岁以上的老年人;日本“以房养老”通常选用“倒按揭”形式,适用于55岁以上的人群。

  而在中国,“以房养老”将会怎样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王国军在接受中新网金融频道采访时表示,“以房养老”前景并不明朗,它是养老体制的补充,只适合一部分群体,传统习惯上老人会把房产留给子女。发展前景需要看制度设计是否科学合理。

  中新网金融频道采访几位市民表示不会抵押房产。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保险学系主任王绪瑾表示,此次试点是利好消息,但是利好有限。

  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当天答记者问时表示,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只是通过市场化手段运作的一种补充养老方式,是为已拥有房产的老年人提供一种增加养老资金来源的选择,并称“不会影响老年人传统的养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