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以孤立事件否定军训制度合理性
最近发生的军训中教官与师生互殴事件引发了社会的极大关注。就事件本身来看,教官涉嫌酒后训练、侮辱学生、滥用暴力等诸多问题,已经涉嫌违法,应由有关部门予以严肃处理。然而需要强调的是,军训制度的存废不应以个别孤例为佐证,而应充分考虑其制度功能与演进之后再作出判断。
无论中外,国防教育都是国家公立教育的重要内容。它旨在培养国防意识,有利于塑造具备爱国精神、集体主义精神的合格公民。
西方国家虽然没有中国的军训制度,却有类似的童军制度,其特征也是把一些军队的训练方法用于训练6岁到20岁左右的青少年。最典型的是美国,其童军制度一直被视为美国公民的摇篮,每4个美国人中就有一个曾经参加过童军的训练;在登月的12名宇航员当中,有11人都曾是童军的成员。
我国的军训制度始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尽管在趣味性、灵活性和多样性上,军训制度与童军制度有所差异,但其实质仍然是通过一定的军事训练,来培养青少年的集体主义精神、服从意识、奉献意识与爱国主义精神。
随着应试教育的强化与全民皆兵氛围的弱化,我国的军训制度一度流于形式。尽管在上世纪80年代末期,军训制度得以重振,但形式化、简单化的缺陷始终没有得到有针对性的纠正,因此,其效果才越来越受到质疑。
目前军训制度所面临的最重要问题,是如何改善军训方式和提升军训效果。
其一是谁来军训。军训虽短,很多参加军训的学生却仍然属于未成年人,因此对于军训的教官,应有非常严格的资质要求。教官本身应该接受有关教育学、心理学的培训。现代社会,没有人能接受以简单粗暴、侮辱人格甚至摧残身心的方式来培养服从精神。
其二是如何军训。《兵役法》规定,应对大中学生进行军事训练,但学生毕竟不是军人,军训的方式应该在一定基础训练的前提下,根据受训人群的不同,尽可能地多样化、趣味化。
目前,无论是课堂教育还是在实践教育中,都缺乏国防教育、公民教育与国家安全教育。这种教育上的缺陷,造就了一大批嘴上高尚无私、遇事自利怯懦的爱国主义行为艺术家。更为严重的是,中国长期以来奉行的独生子女政策,严重扭曲了青少年的成长氛围,使得不少青少年处于过度溺爱与过度任性的状态,以至于许多孩子只知权利而不负责任,只顾索取而缺乏对他人和集体最起码的尊重。在这种情况下,集体主义、奉献精神和公民精神的培养不是多了,而是少了。
在应试教育与独生子女文化已经形成的大背景下,军训制度面临的不是制度存废问题,而是如何提升质量的问题。在当前全球安全形势复杂化的情势下,以军训制度为切入点,培养有责任、守纪律的合格公民,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