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言日本品牌 林丹就是“汉奸”了?
资料图:林丹 中新社记者 汤彦俊 摄
中新网10月20日电 作为中国体坛天王级偶像,姚明、刘翔、李娜、孙杨,均从未代言日本品牌。因此,被誉为“超级丹”的羽坛天王林丹与“尤尼克斯”签署九位数天价的十年长约,便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日本新华侨报20日文章表示,作为一种观念,体育应远离政治,代言“尤尼克斯”和是不是“汉奸”无关,只是努力的体现。
文章摘编如下:
林丹代言“尤尼克斯”这则最先由香港媒体发布的消息,当即引起使林丹陷入舆论漩涡。反对者认为,林丹抛弃民族品牌而投身日本企业麾下,有辱军人身份,大骂林丹是“汉奸”。赞同者认为,林丹代言日本品牌是勇气的体现,何况尤尼克斯是世界领先的羽毛球装备品牌。
还有人指出,姚明拒绝丰田公司1.6亿美元代言费,刘翔憎恶日货把美津浓服装logo挡住,都是“愤青”的杜撰。作为一种观念,体育应远离政治,但作为当今现实,包括奥运会在内,体育被不断涂抹上政治色彩,更何况林丹代言的,是曾经侵略中国的日本的运动器材品牌。
毋庸赘言,在被贴上反日“愤青”和亲日“汉奸”标签的人眼里,由于认知的极大差异,同一件事会呈现截然不同的映像,犹如一面“金银盾”。和林丹代言“尤尼克斯”相比,2012年9月,李娜和彭帅同时参加泛太平洋网球赛所引起的截然不同的舆论反响,更为典型。
一些人认为,“李娜罔顾钓鱼岛争端赴日参赛,是自私的汉奸”,甚至有人表示要焚烧她日前推出的自传《独自上场》以泄愤。另一些人认为,“日本举行反华游行,彭帅不惧危险参加东京网球赛”。为何出现这种反差?理由是,彭帅属“体制内”,而李娜在“体制外”。似乎“体制内”的若获得荣誉,是“为国争光”,而体制外的则,则是“为个人谋利”。这种逻辑,孰谓不荒唐?
今日中国,“汉奸”这个称呼,仿佛成了一些人常备的标签,看谁不爽,立即贴上。按照中国内陆媒体评论的说法,“‘汉奸’这个称呼,仿佛成了一些人嘴里反复咀嚼的口香糖,看谁不爽,上去就喷。”
实际上,动辄骂人“汉奸”的,大致有三种人。
第一种人是具有浓烈的爱国情感,因理性被义愤淹没而仇日。这部分人具大多数。确实,由于日本曾经侵略中国,并迄今仍有右翼政客为获取民意支持而不时有刺激中国民族感情的言行。今年秋季大祭,仍有上百个国会议员参拜靖国神社,就是例证。
按照日本前首相中曾根康弘的说法,“参拜供奉着对侵略战争负有特定责任的领导者的靖国神社,其结果不可避免地将伤害贵国和亚洲邻国国民的感情。”这部分人仇日,事出有因。但是,作为媒体当努力使之认识和了解,世界上没有两个国家如中国和日本既命运相连、利益攸关,又有诸多历史和情感的纠结;也没有两个国家像中国和日本,有众多有识之士秉持和平友好信念,为两国的友好事业呼吁奔走。
第三种人是通过骂别人“汉奸”,发泄对腐败和社会不公的愤怒。
依笔者愚见,中日关系能否改善,主要由三大要素决定:一是政治互惠,二是经贸互利,三是国民互信。其中最关键要素是国民互信。如何使希望成为现实,需要中日双方共同努力。“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百尺之台,起于垒土。”明确强调代言“尤尼克斯”和是不是“汉奸”无关,是努力的体现。(冯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