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遭"全媒体维权" 搜狐起诉索赔1100万

25.06.2014  16:54
   

今日头条,如今几乎天天上头条。

不久前,其刚刚结束与《广州日报》的一场著作权侵权纠纷,近日又被多家传统媒体投诉到国家版权局。与此同时,搜狐公司6月24日也宣布要正式向法院起诉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今日头条所属公司),理由是后者存在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要求今日头条立刻停止侵权,并索赔经济损失1100万元,刊登道歉声明。

一直以“新闻搬运工”自居的今日头条,如今已俨然四面楚歌。其CEO张一鸣在近日的一场媒体峰会上首度公开对侵权风波正式回应,声称:“我不是一个媒体人,我只是一个码农”。

而理论界和投资界对此则众说纷纭。

事件

搜狐起诉索赔1100万元

尽管在最近一次的公开演讲中,今日头条CEO张一鸣强调,今日头条只是信息传播介质,组织信息的方式是基于机器的理解,并多次提到和媒体保持着良好的关系。

而今日头条所属公司字节跳动科技公司,此前亦公开表示,他们让传统媒体的作品扩大了传播面,并为传统媒体的网站带来了流量,而且他们愿意在转载之后付费。

然而,传统媒体并不买账。日前,国家版权局管理司司长于慈珂向媒体透露,已收到有关传统媒体的投诉,并已开始立案调查。

实际上,今日头条迄今收到的控诉,不仅仅来自传统媒体。

6月24日,搜狐公司即宣布正式起诉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称其存在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要求对方立刻停止侵权,并索赔经济损失1100万元,刊登道歉声明。目前,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已正式受理诉讼。

对此,搜狐网总编辑吴晨光表示,今日头条未经许可复制、篡改搜狐拥有著作权的版权内容,严重侵犯了搜狐的著作权,我们呼吁行业自觉尊重和保护版权,坚决抵制不正当竞争。

根据搜狐公司的相关指控,今日头条的侵权模式主要有两种:第一种,直接抓取复制使用搜狐网、搜狐网手机版以及搜狐新闻客户端的文章、图片。用户浏览新闻时,将XML内容通过APP渲染成新闻页面呈现;第二种,则是通过更为隐蔽的“深度链接”形式,进行侵权。其具体做法是,采用APP内置的浏览器框架嵌套显示搜狐的新闻页面,并且在移动端软件的网页上端设置原文链接地址,同时,今日头条在页面上增加了自己的推广内容、评论内容。

中瑞律师事务所徐丹丹律师认为,今日头条在网页中直接复制和“深度链接”搜狐公司版权内容,构成对搜狐公司版权的直接侵犯。此外,今日头条删除了搜狐原页面中的广告,夺走了本属于搜狐网站应有的流量点击机会和原有广告利益,但在自己移动端的启动页面上,设置了广告链接,从而牟取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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