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海口6人酒驾电动车被查

16.05.2022  17:32

  5月16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口公安交警支队获悉,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营造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海口公安交警严查酒后、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一批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被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安全出行。

  根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40元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50元处罚。

  姓名:王某靖

  车牌:海口0183860

  身份证:4600042000****4415

  违法路段:海秀路东北人路段

  酒精检测值:74mg/100ml

  姓名:梁某健

  车牌:海口A06824

  身份证:4601001974****4918

  违法路段:城西路城西小学路段

  酒精检测值:239mg/100ml

  姓名:梁某霞

  车牌:海口0239481

  身份证:4600261998****1249

  违法路段:城西路城西小学路段

  酒精检测值:70mg/100ml

  姓名:李某

  车牌:海口807358

  身份证:2201041993****6919

  违法路段:城西路城西小学路段

  酒精检测值:59mg/100ml

  姓名:苏某

  车牌:海口291195

  身份证:4600281995****5215

  违法路段:城西路城西小学路段

  酒精检测值:99mg/100ml

  姓名:李某华

  车牌:无号牌

  身份证:42102311965****7318

  违法路段:龙昆南与南海大道交叉路口处

  酒精检测值:67mg/100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