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高利贷给人赌球未收回 海口一男子酒店扣人逼债获刑

13.07.2014  12:06

      原标题:债主酒店扣人逼债获刑

      借高利贷给人赌球未收回

      男子谢某高息借款给人赌球,到期了却没有收回。于是,谢某找来几个同伴,将欠债人带到了酒店,并让其家人拿钱来“赎”。日前,因犯非法拘禁罪,谢某及其3个同伙均被判处10个月到7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3年11月至12月份期间,被害人王某因赌球等原因,两次通过中间人郑某某向被告人谢某高息借款。还款期限到后,谢某几次找王某商谈还钱事宜,但均未果。

      2014年1月4日21时许,谢某在海口市国贸玉沙路一茶餐厅发现王某,便打电话叫来了张某某与同案犯李某(未成年人,另案处理)4人,让他们带上砍刀赶到该茶餐厅。之后,谢某等5人对王某拳打脚踢,谢某拿一把砍刀威胁王某,逼王某上了自己的小轿车。接着谢某等人将王某押到海口市新埠岛海新大桥旁路边,谢某将王某拉下车,5人又一起对王某殴打,并让王某联系家人和朋友拿钱来还。王某被迫签订了一张借款10万元的借款合同。

      被害人的父亲王某某接到谢某等人电话后,一边承诺筹钱给谢某,一边向公安机关报案。天色更晚,谢某等人将王某押到海口市府城某酒店房间内,并由张某某等4人看守王某,一直将王某控制至次日。1月5日上午,谢某通过电话与王某某约定,让王某某先将2万元存入其银行账户内,他确认收到钱后,再将王某带至海口市金濂路海口市第一职业中学门口路边处,与王某某见面商谈还余款的事宜。当日13时许,谢某等人开车押送着被害人王某到约定地点与王某某见面时,公安人员当场抓获谢某等4人,将被害人王某解救出来。

      2014年4月6日,王某父亲谅解谢某等4人。

      海口龙华法院认为,谢某、张某某等4人无视国家法律,为索取高利贷,使用戒具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具有殴打情节,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应予惩处。根据4人的犯罪及悔罪等方面情况,该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主犯谢某有期徒刑10个月,张某某因有犯罪前科,也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另外2人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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