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15岁学生献器官救3人 成海南首例器官捐献者

21.01.2015  16:39

  2012年12月24日,15岁的学生林霖在校外遭遇不幸经治疗无效去世,在其父亲同意下,在海南省人民医院将两个肝脏、一个肾脏无偿捐献和眼角膜捐献,挽救3名终末期重症患者。

  林霖成为了海南省首例人体器官捐献者,然而在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光环的背后,留给他父亲的是心酸。为了儿子的民事赔偿问题,父亲将林霖生前就读的学校告上了法庭;由于其家庭贫困,海南省人民医院免费为其打官司。

学生校外遭遇不幸

捐献遗体挽救3人

  林霖,广西百色人,当时15岁,从小随父母来到海南生活,生前寄宿就读于琼中某职业技术学校。2012年12月13日晚上11点,在校外遭遇不幸,被不法分子用长刀砍伤头部,送至海南省人民医院抢救6天仍然无法挽救孩子。

  12月24日平安夜,林霖因重度脑损伤治疗无效,达到器官捐献状态后,其父亲同意将儿子的两个肝脏、一个肾脏无偿捐献,挽救3名终末期重症患者;同时成为海南省第一例人体器官捐献,也翻开了海南省心脏死亡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第一页。

  2013年4月,凶手被法院依法判决无期徒刑,但仅判决各项刑事附带民事赔偿5万余元。

  对此,林霖的父亲认为,深夜案发时本应在学校宿舍休息的孩子竟然在校外遭遇横祸,除了凶手外,学校也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他通过网络了解到,国内相关案例,学校也负有管理责任,于是他将孩子生前就读学校起诉到琼中法院。

  去年12月31日,患者林霖的父亲接到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书,看着维持原判几个字眼,他情绪有些失控。而此时,他的代理人——海南省人民医院的苗博则坚定地告诉他,“我会陪你走到底。”

捐献者家属经济困难

医院免费帮忙打官司

  因为家庭经济困难,缴纳完诉讼费后无力承担律师费用。林霖的父亲选择向海南省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苗博求助。

  苗博毕业于天津医科大学医事法律专业,也是海南省人民医院医疗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作为器官捐献协调员,从确认捐献林霖的器官开始,到捐献后的缅怀工作,苗博都一直陪在林父身边。

  在听说打官司的艰难后,经过向海南省红十字会以及所在医院请示,苗博主动承担起免费为林霖的父亲担当诉讼代理人的工作。

  苗博说:“一位没读过多少书的农民,在自己唯一的儿子遭遇不幸后,却能毅然将孩子的器官无偿捐献,对社会公益事业做出巨大贡献。同时,对自己孩子被恶意伤害致死,他并没有采取上访、闹访的形式,而是相信国家依法治国的决心,尽管贫穷,仍然愿意缴纳诉讼费,用依法诉讼的方式去维护自身权益。我作为一名医护人员,也是一名法律工作者对他表示深深的敬佩,也觉得应该帮助他。”苗博说,会帮他继续申诉,也要一起走到底,给孩子一个公平的说法。(记者 王洪旭 通讯员熊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