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这些市县新一届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选举产生

14.01.2022  13:41

  三沙市新一届人大常委会、政府领导班子选举产生

  三沙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3日选举王长仁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符旺、王春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邓忠为市长,刘红建、林道杰、林刚为副市长;选举范建绥为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戴义斌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吴雄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须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乐东黎族自治县新一届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选举产生

  乐东黎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3日选举王家俊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林振康、汪祥夫、邓耀、吴权亨(黎族)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黄文聪(黎族)为县长,卞晓燕(女)、柳晓磊、蔡新文、钟帅、钟树婷(女)、单既亮、何国慧为副县长;选举曹晋为县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何昌恩为县人民法院院长;选举陈辉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须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1月11日,政协第十一届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邢益琼(女,黎族)为县政协主席,陈求妹(女)、吴宁、王平林(黎族)、傅德波为县政协副主席。

  屯昌县新一届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选举产生

  屯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3日选举郑渊培(黎族)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钟钢、冯斯祥(黎族)、王杰、叶文清(壮族)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赵英杰(满族)为县长,程建华、郑达峰(黎族)、陈鹏程、林文华(女)、傅佑能、吴多毅、王业雄(黎族)为副县长;选举赵德君为县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陈杰为县人民法院院长;选举宁丽(女)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须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1月12日,政协第十一届屯昌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张议文(女)为县政协主席,唐南江(黎族)、吴云师(黎族)、刘泽锴、谭之淦为县政协副主席。

  昌江黎族自治县新一届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选举产生

  昌江黎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3日选举何顺劲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世明(黎族)、黄胜卫(壮族)、蓝源(女,畲族)、陈学良(黎族)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梁明(黎族)为县长,张惠红(女)、吴增荣、黄华星(黎族)、何方长、邝斌、王昌江(黎族)、赵恒江为副县长;选举郑维利为县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钟振强为县人民法院院长;选举陈雄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须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1月11日,政协第十一届昌江黎族自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谢志军为县政协主席,叶华杰(黎族)、黎吉维、刘忠、刘永辉(黎族)为县政协副主席。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一届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选举产生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3日选举陈朝芳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川芳(黎族)、吴国平、邓运周(苗族)、姚传清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蒋莉萍(女,苗族)为县长,颜永豪、吴攀龙、余岳珠(女,黎族)、赵镭(满族)、梁海明、崔大伟、李钊为副县长;选举刘星福为县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王之为县人民法院院长;选举傅剑平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须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1月12日,政协第十一届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吴钟良(黎族)为县政协主席,王翔(黎族)、黄俊东(黎族)、王芳敏(黎族)、罗小莉(女)为县政协副主席。

  (原标题:海南这些市县新一届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选举产生)

三沙市新一届人大常委会、政府领导班子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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