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29.01.2016  14:49

  海口网1月29日消息(记者史瑞丽)28日下午,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省人大会堂举行。会议共进行了5项议程。

  本次会议应到代表383名,今天实到351名,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本次会议执行主席陈海波主持。本次会议执行主席孙新阳、刘新、肖杰、严朝君、符宣朝、陈笑波、张美文、吉明江、宋少华、林北川、杨思涛、李江华、陈军、田志强、麦正华、林东、王昱正、孙喆、严正等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罗保铭、刘赐贵、李军、许俊、马勇霞、毛超峰、李宪生、符跃兰、毕志强、康耀红、贾东军、李国梁、王路、何西庆、陆俊华、董治良、贾志鸿、肖若海、符兴、李谷建、范益民、陈国舜等领导同志,以及主席团其他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跃兰向大会作《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符跃兰指出,2015年,省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海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六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各项工作都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海南“十二五”胜利收官作出了新贡献。

  在立法工作方面,常委会自觉把立法工作置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大局中去谋划,认真贯彻落实海南省2015年重点改革工作方案,坚持改革方向、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以立法扩大生态省建设成果、促进体制机制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全年共审议28件地方性法规或法规性决定草案,通过和批准了27件,对我省的改革发展大局起到了引领和推动作用。

  在监督工作方面,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积极选择经济工作、民生和社会事业、司法工作、生态文明建设等事关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一年来,听取审议“一府两院”16个工作报告,检查7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1次专题询问、15项专题调研。

  在代表工作方面,常委会与时俱进推进代表工作,坚持和完善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内容和形式,推动提高代表履职实效。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和代表团提出的13件议案、298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

  在自身建设方面,  常委会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自身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报告对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提出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的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六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着力提高立法质量,着力增强监督实效,着力提高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海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国际旅游岛作出新贡献。

  会议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所作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了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志鸿所作的《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志强关于《海南省制定与批准地方性法规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会议表决通过了《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办法》。

  驻琼十二届全国人大海南团代表,省委副秘书长、各部门负责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委员会及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各工作委员会委员,省政府组成人员、副秘书长及省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省直副厅级以上事业单位、部分省属企业、省群众团体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来源:  海口日报] [作者:史瑞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