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13.02.2017  14:34

琼人社函〔2017〕143号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2017年中国留学人员回国

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实施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12号)和《关于开展2017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17〕8号)要求,现就我省2017年中国留学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市场潜力;

(三)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如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四)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

(五)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六)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申报时间及遴选办法

入选今年“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项目,将一次性获得国家50万元或20万元的资金支持。符合申报条件者,请务必于2017年2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人才管理服务处,过期不予受理。

      (一)本次申报将试用“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管理信息系统”(http://ptpm.mohrss.gov.cn:8080/)进行网上申报。请各申报人和单位向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人才管理服务处(联系人:林志松,联系电话:  65355140)联系索取账户及密码。登录后,由申报单位或留学人员录入具体申报数据,再逐级审核上报。涉密项目请采用纸质方式申报。

  (二)各申报人须同时申报纸质材料,所有申报材料需提交一式五份(申报单位盖章),申报人填写的《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表格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下载,(网址:http://www.mohrss.gov.cn));

(三)申报来函中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划拨经费所用开户银行、户名、帐号。

(四)报送地址

海口市白龙南路53 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人才管理服务处。

邮政编码:570203

联系电话:65355140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联 系 人: 林志松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2月9日